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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開同城東部供水工程(一期)環評獲批

【大河財立方訊息】

1月27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釋出關於鄭開同城東部供水工程(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

批覆資訊顯示,同意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所列專案的建設內容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專案建設。

鄭開同城東部供水工程(一期)專案汙染控制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廢氣。施工期應加強揚塵管控和施工機械尾氣管控,施工場地採取設定圍擋、路面硬化、物料覆蓋、灑水抑塵、車輛清洗及密閉運輸等措施,嚴格控制施工揚塵;施工期廢氣排放應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要求;運營期,管理區餐飲油煙經淨化設施處理後排放,應滿足《餐飲業油煙汙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要求。

2。 廢水。施工期,施工廢水經處理後迴圈使用或場地灑水,不外排;嚴禁施工機械進入河道,禁止向水體排放汙染物;運營期,管理區生活汙水經市政汙水管網排入馬家河汙水處理廠。

3。 噪聲。施工期應加強施工噪聲監管,採用低噪聲機械、合理設定施工場地及採用合理施工方案,科學安排施工時間,嚴禁夜間施工,設定施工臨時圍擋和臨時移動聲屏障等措施,減小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 固體廢物。專案施工期不設棄土場。施工期產生的施工棄土、建築垃圾等應及時清運,並送至指定市政建築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

施工期應強化施工管理,規範施工行為,認真落實各項生態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儘量縮短臨時佔地使用時間,減少施工營地面積和擾動面積;對施工擾動區進行表土剝離,採取覆蓋、攔擋、設截排水溝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結束後及時採取土地整治或生態修復等措施進行生態恢復。在專案涉及的開封市集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封國家森林公園、北宋東京城外城城牆遺址等環境敏感區內施工應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不得設定施工營地、堆管區、堆土區等臨時佔地,嚴格控制施工範圍,減少對敏感區的擾動,施工後及時採取生態修復措施,最大限度減緩生態環境影響。

按照此前釋出的鄭開同城東部供水工程可研報告批覆資訊顯示,

該工程總投資349196。6萬元,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利用20號(小河劉)口門解決開封市近期用水問題,年供水量1億立方米,輸水線路總長94。09公里;二期工程利用新建十八里河退水閘分水口門解決開封市近遠期用水問題,年供水量達到2億立方米,輸水管線總長14。67公里。

責編:陶紀燕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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