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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誤殺後慌忙逃走,武松殺嫂後為何只判流放和一奇葩制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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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水滸傳》的人都知道,宋江和武松都曾在縣衙做官,宋江擔任鄆城縣押司一職,武松則做了陽穀縣的都頭。兩人一文一武,雖然都在縣衙供職,但兩人的地位卻大不一樣。宋江擔任押司一職,是縣衙中的吏,雖然沒有品級,但他的地位只比縣令低一等。此外,宋江在江湖中也名聲在外。他號稱及時雨,為人輕財重義,經常幫助別人,因此在黑白兩道都吃得開。宋江失手殺死閻婆惜後,鄆城知縣不相信他會做出這樣的事來,說他是正人君子,絕不可能殺人。但武松就不一樣了,他雖然也在縣衙供職,但他擔任的是捕快。捕快歸屬衙役,比吏的地位要低。捕快一職在縣衙中十分重要,但即便如此,捕快卻不受重視。

宋江誤殺後慌忙逃走,武松殺嫂後為何只判流放和一奇葩制度有關

在宋朝,捕快被稱為“不良人”。古人認為,捕快要抓捕犯人,終日與犯人在一起,是不良的人。此外,武松沒有與他的上級搞好關係。宋江殺死閻婆惜後,知縣袒護他說他不可能做出此事。但武松替兄申冤,拿著證據來到縣衙告狀時,知縣卻百般推諉,最後以證據不足的理由把他打發走了。兩人雖然都是殺人,罪名也不一樣。武大郎被殺後,武松首先想到了要去縣衙申冤,可知縣卻並不願意接他的案子。無奈之下,武松選擇了私下報仇。武松殘忍殺死了自己的嫂子潘金蓮和西門慶,為哥哥報了仇。但在當時,朝廷不允許私下報仇,武松此舉可以說是給自己挖了個坑。但宋江殺死閻婆惜並不是有意為之,而是失手錯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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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閻婆惜是宋江的小妾。古代本就重男輕女,何況閻婆惜還非正室,地位就更低了。按照宋朝律例,宋江無論是打傷還是殺死閻婆惜,其罪名要比打傷普通人低二等。再加上宋江在黑白兩道都混得開,與知縣的關係非常友好,所以最後只需賠錢。此外,殺妾之事在宋朝並不罕見,如楊政就有數十姬妾,稍有不滿意,就會將其杖殺。兩人雖然都是殺人的,殺得人不一樣,罪名也就不一樣。武松當眾殺人,公報私仇,死罪難免。閻婆惜身為宋江的小妾,本就地位低下,殺死她罪名也不會很大。宋江誤殺後慌忙逃走,武松殺嫂後為何只判流放?之所以會產生這種差別,和一奇葩制度有關。此規定名為四鄰見證,武松被拒後雖然十分惱怒,但他並沒有喪失理智,他做的一件小事幫了他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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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律例規定,殺人償命,但有一條例外,那就是“鬥殺”。武松殺死潘金蓮之前,找來左鄰右舍為他做見證,武松因此逃過一劫,他的罪名也被定性為鬥毆殺人。武松想要祭奠哥哥,但嫂子潘金蓮卻不允許,武松因此與她發生爭執,最後殺死嫂嫂。西門慶庇護潘金蓮,也在爭執中被殺。正是有左鄰右舍為他做見證,武松之罪才被定為鬥毆殺人。但宋江就不一樣了,唯一能為宋江作證的人是張文遠。我們都知道,張文遠與閻婆惜兩人私通,後來也是張文遠指使閻婆惜的母親告發宋江。張文遠自然不會站在宋江這一邊,宋江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這也是宋江後來慌忙逃走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