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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一年的俸祿是多少?為何雍正帝還要實行“養廉銀”制度?

文 | 藝軒清朝官員的俸祿制度,主要是參照明朝時期官員俸祿的“低薪制”來實行的,但是這樣制度下官員的俸祿實在是太少,就比如說當時的一個縣令,一個月的俸祿只有三兩銀子,一年算下來也就是36兩,而且還是在十二個月都值班,且沒有扣除的情況下,若要是兌換成今天的人民幣,也就8000多元。如此少的俸祿,可以說連基本的生活都很難保障。而且這種情況還不止在小官身上出現,那些級別高的大官也一年也不過只有一百多兩的收入,就拿當時河南巡撫的俸祿來說吧,堂堂一個河南巡撫的俸祿,一年也就一百五十五兩白銀,兌換成人民幣,也就只有30000多元。那麼,當時的一兩白銀可以買多少米呢?答案是六鬥。並且,這在當時生活水準高,交際講究排場的官場來說,這點俸祿真的是難以為繼。別說還要人情往來,交友應酬,能把基本的生活維持下來就已經很不錯了。要知道,品級高的大官家中還有十幾個,甚至是幾十個下人要養呢!如果是那種比較“開放”的官員,甚至還有好幾個老婆要等著吃飯打扮呢?但是,我們不由的會提出一個問題,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官員們的俸祿這麼低呢?難道就是朝廷很吝嗇,捨不得多拿些錢來給官員們嗎?

清朝官員一年的俸祿是多少?為何雍正帝還要實行“養廉銀”制度?

雍正皇帝像中國古代有所謂的“善政”,那什麼叫做善政呢?那就是“在估算財政收入和支出時,儘量把基礎值降到最低”。如果很難理解,那我們就拿租稅來舉例子。“租稅”,一般來說是從人民那裡以穀物和現銀的形式徵收上來的,而這徵收上來的租稅,也基本上都要被收入到國庫之中,完全沒有惠及地方。而只有高階官吏和軍隊的俸祿才會從國家經費裡支出,地方所需費用從原則上來說是不能從國庫中撥取的。至於地方官衙裡辦公產生的一些費用,中央也沒有什麼明確的規定,說白了,就是要各個地方是具體情況而自由處理。於是,地方政府除了收取國家規定的租稅之外,還會在地方再收取一些附加稅,也稱“耗羨”。雖然中央並不認可地方政府的這種行為,但是由於地方政府也不得不透過這種方式來維持基本的公事運作,所以,慢慢地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清朝官員一年的俸祿是多少?為何雍正帝還要實行“養廉銀”制度?

清朝官員——劇照然而,由於中央政府並不認同地方政府所徵收的附加租,但也不能將其置於監督之下,便只能放任地方官員自由處理。可是這樣一來,地方官員在當地就擁有了極大的許可權,那麼他們就會將從百姓身上徵收上來的附加稅種剋扣掉很大一部分,而地方政府的實際運作費比起官員裝入腰包的少得太多太多了。但是這樣一來,地方政府的經費也就大幅減少了,經費減少,那運作就很困難了,所以,這些地方官員又得向百姓們徵收各種附加稅。就這樣,附加稅逐步增加,永遠沒有盡頭。

清朝官員一年的俸祿是多少?為何雍正帝還要實行“養廉銀”制度?

清朝官員——舊照這樣的附加稅畢竟不是被中央政府所認可的,自然也沒有什麼可以根據的法律法規,但這樣一來,個人所承擔的賦稅最終就變得不公平了。那些有權有勢的人,尤其是那些官吏以及在官府內任職的書記等小吏們便可以找理由不交稅,還有那些士紳權貴們也自然都不用交,真正交的是誰呢?當然還是貧苦的農民們。這也就造成“窮者越窮、富者越富”的社會現象。當然了,這些官吏們對於朝廷一年幾十上百兩的俸祿自然都不會滿足,他們所侵吞的附加稅多達俸祿的幾百倍,上千倍。就拿當時河南巡撫來說,如果只是按朝廷俸祿生活的話,那麼他一年也只有一百五十五兩,這點錢是不能養活他一大家子人的,要知道,大官的家中還有十幾個甚至幾十個下人還要吃飯呢!但其實他一年的實際收入卻能達到二十萬兩之多。其他的一些官吏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清朝官員一年的俸祿是多少?為何雍正帝還要實行“養廉銀”制度?

古代銀錠所以,這樣的弊害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得越來越明顯,而要是透過以前的辦法,儘量將租稅的基準降到最低,以減輕人民負擔的政策已經完全失去意義。但是如果採用增稅的方式,在制度上進行一次徹底的稅制調整,不僅承認地方費用,也支付給地方官員基本的生活費,這最終就能為人民謀利。於是,雍正的“養廉銀”制度便上臺了。而說起“養廉銀”就不得不提到一個人,他就是河南巡撫——田文靜。

清朝官員一年的俸祿是多少?為何雍正帝還要實行“養廉銀”制度?

田文靜——劇照之所以要拿田文靜來舉例子,主要是因為全國各省中最早完善這一制度的就是河南巡撫田文靜。而也是自從田文靜試行成功之後,各省便紛紛效仿實施,這一制度直到清朝末年才結束。那麼,田文靜是怎麼做的呢?

清朝官員一年的俸祿是多少?為何雍正帝還要實行“養廉銀”制度?

雍正帝——劇照田文靜上任後便沿襲前任巡撫的做法,繼續實施進行到一半的財政整理政策。當時河南省的租稅定額為三百萬兩左右,其中,附加稅為一成三分約有四十萬兩左右,這四十萬兩裡面不僅包括了當地政府的日常開支,也包括了官員們的在職補助。其中,巡撫補助金每年為三萬兩,這相比於以前的一百多兩,足足漲了近200倍,當然了,這主要也是考慮到,像巡撫這樣大的官,家中也必然會有幾十口人要吃飯,但是話說回來,就是因為有這麼多人,所以這些錢也未必夠。要知道,當時一些大官的家中,少說也有四五十人,罪過的更是達到四五百人之多,這區區幾萬兩白銀,怎能夠這麼大個家庭開銷呢?但是,“養廉銀”本來的目的,只是為了保持官吏們廉潔奉公的一筆補助金。其本意是希望官員們能夠清廉為官,但是也不至於讓這些人連生活都難以為繼,所以才會給他們發放這一筆補助金。但是這對於那些“家大業大”的官員來說,這些錢不過是兩三頓酒,一兩幅字畫罷了。他們最終還是會去民間“大撈一筆”。不過總的來說,雍正帝所實行的“養廉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還是避免了官員貪汙腐敗的情況,這一點我們還是要承認的。那麼,你認為,雍正帝推行的“養廉銀”政策是“養廉”呢?還是“養貪”?歡迎留下你的見解!史料參考:《雍正帝》、《大明會典》、《清全典事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