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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做好基礎設施領域REITs專案協調服務

中新經緯12月22日電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釋出《關於進一步推進投資專案審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到,對基礎設施REITs回收資金擬投入的新專案,加強跟蹤服務,協調加快前期工作和開工建設進度,推動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意見指出,進一步明確和簡化投資稽核管理。一是加快健全投資管理制度體系,二是嚴格投資審批事項管理,三是簡化特定政府投資專案審批管理。

意見要求,進一步創新和最佳化投資審批程式。一是推進實施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二是創新投資線上平臺建設應用,三是總結推廣地方典型經驗。

意見還提到,進一步規範和嚴格投資審批活動。一是

規範投資專案前期工作

。修訂印發投資專案可行性研究制度規範,落實遏制高耗能、高排放專案(以下簡稱“兩高”專案)盲目發展、推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將用地用海和規劃選址、節能、節水、環保等要求落實到專案可行性研究中;要立足我國國情,並體現投資高質量發展要求,研究借鑑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等國際先進理念融入可行性研究框架體系,從源頭上提高投資專案前期工作質量。

二是

加強投資專案決策管理

。研究修訂投資專案評價規範,完善投資決策諮詢評估機制,切實把好專案“准入關”,對投資專案是否符合發展建設規劃、區域規劃、產業政策,以及政府投資專案資金籌措等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要重點加以審查,切實防範“兩高”專案盲目發展和違規政府投資專案盲目上馬。涉及舉債融資的專案,要將融資方案作為可行性研究論證重點,結合融資結構和專案收益來源,科學規劃專案資金平衡方案。

三是

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專案協調服務

。對擬申報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專案,與中國證監會當地派出機構等有關方面加強溝通,深入瞭解前期工作進展,及時掌握專案進度和存在問題,做好政策解讀、解決重點問題。與本地區行業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國資監管等部門加強溝通交流,幫助專案依法依規辦理或補充相關手續,落實發行基礎設施REITs的各項條件。

對基礎設施REITs回收資金擬投入的新專案,加強跟蹤服務,協調加快前期工作和開工建設進度,推動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意見最後指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投資監督管理,包括健全投資執法監督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及增進投資專案審批制度改革與相關改革的協同。(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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