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上一個人之後,理智總會被藏進盒子裡。即使在烈日下暴曬,也蒸發不出分毫。
有時,是明知那個人不好,但自己的那份喜歡,卻怎麼也改不掉。
甚至,連自己在對方心裡的位置,都絲毫確定不了。只知道傻傻地,因為他的笑而笑,他的惱而惱。
就像總喜歡趴在綠葉上的蝴蝶一樣,不圖採蜜,只為相互靠近那一剎那的心醉。
偶然風起,枝葉搖動,我們便不得不離開。否則,便有被折斷翅膀的危險。
也有百折不撓的,等到風聲平息,枝幹伸展,又重新回來,抱住這葉片。彷彿是在隱語允諾著,此生此世再不分開。
任憑對方翻轉背對,或是猛烈搖擺,就算翅膀化成了或白或灰的粉末,也不願離開。
其實仔細一看,他並沒有最初期待地那般優秀。他能給予的,也遠遠達不到她對愛情的渴望。
他不過是很普通的一根枝幹上,生長在陽光側面的,並不怎麼綠油油的葉子。
只是在蝴蝶破繭而出的那刻,第一眼看進了心中的物事。
許多人都說她傻,因為她愛上的,不是一朵花,也不是一棵樹。它無法綻放,也無法長大。更重要的,是它從來給予不了,她在這段感情中需要的營養。
可她偏偏愛他。甚至有時,明明看到了那個人眼裡的清淺,也寧願“視而不見”。
也想過放手,給他自由。但他偏偏孤單,也並沒有離去的打算。
她不知道,這個人會在此地停留多久。她只感受得到,只有在他身邊的她,才是那般鮮明地活著。縱使,有時是灰色,有時是白色。
原來,喜歡上一個人之後,就像河流被風捲起,不猛烈地衝到岸邊,不全力拍打過河床,感情上就無法痛快。
即使對方的眼神始終冰冷,可至少,自己的一腔沸騰,全都傾灑了出去。不會將沒人看到的自己,燙得齜牙咧嘴。
對一個人的喜歡,即使他真的不堪,真的不值得,其實也從來不是需要改掉的“陋習”。
因為有些感情就算重來一百遍,當時的自己,仍會愛上同樣的他。
有些喜歡很簡單,它並不是基於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全然地瞭解。有些喜歡很複雜,自己卻總能“力排眾議”,執著地將其守望。
它不是籌謀已久,也由不得人瀟灑轉身。
總要有一番過程,在心裡留下些確鑿的印記,才能真正左右一個人最終的抉擇。
就像朋友曾執著六年的那段感情。幾乎在所有人替她惋惜不值的目光中,她那般堅持著,陪著自己喜歡的男孩,找到了他後來的結婚物件。
她說,這樣的結局,也應該是一種圓滿。
愛上一個人的命運,既然躲不掉,改不了,那麼索性,便迎面而上。縱使別人說的都是事實,但自己,始終只感受得到自己內心的情感。
因為對一個人的喜歡,有時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身邊再親近,再交好的人,都不一定說得聽,勸得動。
唯一可以依憑的,只是自己的心,甘與不甘。
要知道,不甘心的愛情,縱然全身而退又能怎樣?
我們不需要在此創造完美的軀殼,更不用儲存多麼完美的形象,專門拿給他人看。
不需要用理智去計算,也不用多聽他人的故事和意見,只要自己還愛,讓自己的感性自然燃燒,又有何妨。
畢竟,愛一個人,不是愛他在他人眼中的不好,而是愛他在自己心中的好。
而這也正是,他為什麼只屬於你,而不屬於某一個她的原因。
在雙方往後的相處中,希望也都能記住這點。別因為習以為常了對方的好,開始計較他在他人眼中的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