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對於愛而不得的愛應該怎樣做?請學會放手,不打擾,不糾纏

感情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同樣的兩個人,沒有愛時,心中不起任何波瀾。一旦有了愛意,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一句話語,都與往日截然不同。

因為心中的那份愛,兩個人變得情意綿綿,恨不得終日相見,永不分離。如若一日不見,便如隔三秋一般。

正如李清照在《一剪梅·紅藕香殘玉簟秋 》中所說:“一種相思,兩處閒愁。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

01 有一種愛,是愛而不得的愛

對於愛而不得的愛應該怎樣做?請學會放手,不打擾,不糾纏

在這個世界上,有一種愛情,是愛而不得的愛,註定會以分手為結局。可惜相愛的人深陷其中,深受其害卻不得知。

愛他卻得不到,不愛又無法做到。進不得,退不得。那份痛苦和煎熬,真的讓人蝕骨銘心。

其實這種愛而不得的愛,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存在。一旦產生了,最好的辦法莫過於及時止損。

人生長河中,每個人都會在旅途中領略到很多風景。有些風景需要停下腳步,靜下心來好好欣賞。而有些風景,卻只能遠遠觀望,而後毫不猶豫地踏步前行。

愛而不得的愛,就恰似這些只能遠觀的風景。明明知道沒有結果,又何必飛蛾撲火,最後弄得遍體鱗傷?

對於愛而不得的愛應該怎樣做?請學會放手,不打擾,不糾纏

對的人,在對的時間相遇,產生的感情叫做愛情;錯的人,在錯的時間相遇,產生的感情就是孽緣。

你愛誰,是你的權利。誰愛你,你卻無法把握。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是一場孽緣,更是一場劫難。

強扭的瓜不甜,牽強的愛不幸福。卑微的感情,感動不了一個不愛你的人。不合適的愛情,最終會越走越難。

既然如此。又何必強求?對於愛而不得的愛,該放手時就放手。因為放棄這段感情不只是放過對方,同時也是放過自己。

02 有一種愛,叫做不打擾,不糾纏

對於愛而不得的愛應該怎樣做?請學會放手,不打擾,不糾纏

納蘭容若在《木蘭花》中寫道:“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誠然如是!對於愛而不得的愛情,人們何不“發乎情,止乎禮”,斬斷苦澀的情思,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呢?

體面地離開,遠遠勝過卑微地努力和挽留。不要奢望全力以赴的奔赴會得到這份愛情。往往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最後會撞得頭破血流。

而放手,也許才是最好的選擇。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既然得不到,那就放手還他自由。靜靜地看著他漸行漸遠,然後默默地把他放在心底。

花開花謝,冬去春來。待到山一程水一程,他終究會變成心中模糊的影子。即便還有痕跡,偶爾在安靜的日子裡拿出來看一看,然後再放到心底即可。

對於愛而不得的愛應該怎樣做?請學會放手,不打擾,不糾纏

有一種愛,叫做成全。既然在一起沒有任何希望,或者說相愛會成為他的軟肋。何不趁早放手,給他幫助和成全?

愛一個人,並不是一定要把他留在自己身邊。而是要讓他過得幸福快樂,達成心願,實現人生的最大價值。等到那一天,看著他功成名就,意氣風發,遠比把他困在身邊碌碌無為好得多。

有一種愛,叫做不打擾,不糾纏。司馬遷在《史記》中有一句話:“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既然此生註定無緣,倒不如早斷情絲,以絕後患。

斬斷情絲,不打擾,不糾纏,才能做到瀟灑體面地離開。從此“我們”兩個字,變成了“你”和“我”,感情的世界裡不再有任何的糾纏,倘若有朝一日再相見,他不過是眼中的一名過客。

03 懂得放手,其實是對自己的成全

對於愛而不得的愛應該怎樣做?請學會放手,不打擾,不糾纏

其實有些時候,不放棄不過是對自己有一個交代。因為那樣一份喜歡,那樣一份用盡全力的愛情,不撞南牆捨不得回頭。

但是等到撞了南牆,依然得不到心中渴望的愛情,這一份為愛堅守有什麼意義?

懂得放手,其實是對自己的成全。在放過對方的同時,也為自己儲存了最後的體面。他執意遠去,你笑著揮一揮手,扯一片雲彩遮住略顯溼潤的眼。

柏拉圖說:“如果,不幸福,如果,不快樂,那就放手吧;如果,捨不得、放不下,那就痛苦吧。”

而成全和不打擾,則是一種更高階的愛。愛不是霸佔,而是讓對方變得更好。給他自由的空間,不束縛、不打擾、不糾纏,放手讓他飛得更高更遠。

對於愛而不得的愛應該怎樣做?請學會放手,不打擾,不糾纏

當林徽因告訴梁思成,她愛上了金嶽霖的時候,梁思成從她的眼睛裡讀懂了她對金嶽霖的愛,也讀懂了她的艱難選擇。

於是他告訴林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選擇了老金,我祝願你們永遠幸福。”

因為他的放手,金嶽霖主動選擇了退出。他對林徽因說:“看來思成是真正愛你的,我不能去傷害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我應該退出。”

梁思成、林徽因和金嶽霖之間,算得上是一種高階的愛。兩個大男人在真愛面前,都為摯愛的人選擇了放手。

徐志摩說:“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對於愛而不得的愛,何嘗不是如此呢?及時放手,不打擾,不糾纏。得到,是幸運;得不到,是有緣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