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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房貸不還會判幾年?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問題有哪些?

一、購房者房貸不還會判幾年?

無力償還貸款只是民事糾紛,不會坐牢。如果是法院判決後有能力還款而不還款,那麼法院會強制執行,並追究相應的責任,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有可能會構成拒不履行判決罪,這樣就可能要坐牢了。房貸不還有以下後果:

1、高額罰息

一旦借款人違約,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或罰息。

2、引來官司

如果借款人不還錢,貸款機構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如果借款人敗訴,不僅要面臨資產被低價拍賣用於償還債務,還需要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以及律師費等費用。如果房屋拍賣後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銀行有權凍結銀行財產,如果借款人拒不償還,還有可能被記入被執行人黑名單,一般上了被執行人黑名單,消費將會受限制。

3、個人徵信受到影響

不良徵信記錄的時間是五年,在五年之內還清貸款才能消除不良記錄,這意味著,一旦借款人出現不還錢的情況,將來的5年時間將很難貸到款或申請信用卡。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注意問題有哪些?

隨著社會發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對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價值額較大,相關糾紛的處理具有自己的特色。將房屋買賣從原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單列出來作為一個的第三級案由,並且將其中涉及商品房買賣的合同糾紛都作為第四級案由。而伴隨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加大、城市化程序的加速,經濟適用房、農村房屋的買賣也逐年增多。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類房屋的買賣合同糾紛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簽訂商品房預約合同後,未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因此而發生糾紛的,就不適用締約過失責任糾紛的案由。另,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屬於特殊的委託代理合同,此處已將其作為第四級案由,就不應適用一般的委託合同糾紛的案由。

如果發展商逾期交樓,則屬於違反了合同,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標準,一般從約定,如無約定的,則可以參照同期銀行逾期貸款滯納金的標準來計算。

現實生活當中,購買房屋一般都是採取按揭貸款的方式,也就是首先交了首付之後,每個月按照當事人的約定還款。如果購房者由於經濟方面存在著巨大的壓力,一時半刻沒有還上款,也不會面臨刑事訴訟,最多就是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