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成都某新房層高僅有1米3?專家提醒當心“合同陷阱”!

最近,成都市新都區保利大都匯小區的業主反映,他們所購買的新房讓業主們真切的感覺到,什麼叫做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高一米七的高先生在房子的二層甚至是跪著的時候也不能挺直腰板,稍有不慎這個頭部和天花板就會發生親密接觸。

根據房主的說法,他們買的是保利大都匯小區的公寓樓,每平米單價在1萬多元左右。

剛買的時候,開發商宣傳是精裝躍層,但現在收房時卻發現躍層中有一部分人不能站立,精裝躍層中也有不少問題。

樓梯彷彿蹺蹺板,還有螺絲,不用螺絲刀也可以輕易取出,這樣的精裝公寓,讓業主們大跌眼鏡。

房主在購房合同中,並沒有對房屋的層高作出明確約定。而且業主提供了一份開發商的宣傳資料,卻寫著精裝躍層,39米挑高客廳。

為證實自己的主張,房主還當著記者的面用捲尺對房屋的層高進行了測量,結果顯示,所謂“39米挑高的客廳”只能達到1。3米。

據悉,業主已向成都市新都區住建局及新都區市場監管局反映此事,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成都某新房層高僅有1米3?專家提醒當心“合同陷阱”!

專家為裝修業主解讀《合同陷阱》

裝修公司給你的報價如果報價太高或太低,這些情況都屬於異常情況,這時業主們就要當心了,一定要仔細閱讀,不要隨便籤單。

許多裝修公司會提前以低價吸引顧客,當顧客簽完合同後,裝修公司就會想辦法向你多收費。

哈爾濱裝修協會專家為業主解讀裝修合同中存在的貓膩,給裝修業主“上了一課”。

1、在替換個別材料時賺取差價。

多算費是不誠實的家裝公司慣用的伎倆,在籤合的同時會對某一材料進行一般性報價計算,在施工時更換個別材料,從中賺取差價。

2、契約主體不明。

沒有在合同上填寫甲方、乙方的姓名和聯絡方式,許多家裝公司只蓋了公司的公章,一旦發生糾紛,缺乏裝修公司法人登記的完整資料,找不到確切的責任人,消費者維權過程非常繁瑣,麻煩。

3、建設監理不簽字。

一些家裝公司承諾向消費者提供免費的監督,以幫助業主監督裝修工程的質量,但沒有在合同中明確聘請監督是否屬於第三方機構,而實際操作時又是家裝公司的自我檢查,這就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有關書面檔案不完整。

雖然經過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和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都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但是有的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裝修合同時,這些檔案並不完整,給以後的家裝工程帶來隱患。

5、增加或減少的專案未寫入合同。

當前,在裝修工程的實際施工中,出現了許多附加工程。

例如,一些裝修公司開始有意將報價定得很低,然後在施工後逐漸增加,讓消費者找不到其他的裝修公司,只好答應他們的要求,使最終的裝修價格遠遠超出了最初的報價。

6、過程指示模糊。

裝飾公司或領班報價時,由於業主更注重個別價格,所以往往忽視工藝說明,特別是材料、規格、等級及應有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