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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丨手機預裝軟體可解除安裝讓消費者自由選擇

近日,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關於進一步規範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行為的通告》,要求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慧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預置應用軟體均可解除安裝,並提供安全便捷的解除安裝方式供使用者選擇。

使用過智慧手機的人都有感觸,很多智慧手機均預裝了太多的軟體,且多數不可解除安裝,既佔用不少記憶體,又可能降低手機執行速度,使用起來極其不便。之前就有媒體報道,有知名品牌的智慧手機預裝了40餘款軟體,且多數不可解除安裝。

此次,工信部出臺的通告,明確了除基本功能以外的預裝軟體均可解除安裝,可謂順應了消費者呼聲,讓消費者終於有了選擇自由。

智慧手機時代,軟體是手機的必要組成部分,但預裝軟體過多且無法解除安裝,則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和侵害。從法律層面講,預裝不可解除安裝軟體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過多的不可解除安裝軟體,會導致記憶體縮水,執行減速、機身發熱等問題,給消費者帶來很多操作不便。部分軟體還強行推送廣告,獲取個人資訊,甚至一些山寨手機預裝了吸取話費、消耗流量、植入病毒、傳送詐騙簡訊的流氓軟體,遠遠超出了正常經營範疇,淪為違法犯罪行為的幫兇。

人們購買智慧手機的主要目的是在電話、簡訊功能之外使用軟體享受“網際網路+”便利。但每個人的愛好各不相同,不需要某種功能或軟體的消費者有權解除安裝該軟體,選擇更喜歡,用起來更順手的軟體。簡而言之,除非影響基本功能,預裝不可解除安裝軟體就是變相的“強買強賣”和捆綁銷售。

此外,預裝大量不可解除安裝軟體還涉嫌欺詐消費者。市場中,很多手機廠商在宣傳營銷時只強調執行記憶體、機身記憶體等強大功能,對佔據記憶體的不可解除安裝預裝軟體隻字未提。消費者選購手機時,則多衝著畫素、執行記憶體、機身記憶體而來,少有人以預裝軟體多寡作為購機參照。預裝不可解除安裝軟體過多,佔據記憶體,影響使用,而且部分軟體還強制推送廣告,獲取個人資訊,顯然是隱瞞真相、虛構事實、虛假宣傳的欺詐行為。

使用什麼軟體是消費者的自由,我的手機我做主,廠商沒有理由預裝不可解除安裝軟體來干預消費者。

此次,工信部出臺的通告顯然具有“強制標準”的作用,手機生產企業必須遵守。且該新規的最大亮點是明確了何謂基本功能軟體,並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體至多有一個可設定為不可解除安裝。這樣以來,一個智慧手機預裝的不可解除安裝軟體至多不超過10款。

期待這一新規嚴格落實,讓消費者真正地成為手機的操控者,享有充分的選擇自由。

作者:史洪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