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離婚訴訟中“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事實?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司法解釋,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要從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雙方有無和好可能等多方面綜合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司法解釋,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要從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雙方有無和好可能等多方面綜合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