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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人物:亞里士多德

亞里士多德

前384~前322亞里士多德:西方思想史上無與倫比的哲學家

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在西方思想史及其發展過程中取得了驚人和無與倫比的成就。他不僅僅是一位哲學家,也是一位科學家、天文學家、政治理論家以及如今所稱形式邏輯的創始人。他在生物學、心理學、倫理學、物理學、形而上學和政治學上均著述頗豐,並設定了所有這些領域的辯論主題,一直延續到近現代。事實上,其有關正義的著作仍是當今法學院大學生的必讀書目。

亞里士多德逝世後,他的著作在200年左右的時間裡都處於遺失狀態,所幸後來在克里特(Crete)被重新找回。到了約公元500年的時候,波愛修斯(Boethius)將其翻譯成了拉丁語,使得亞里士多德的影響力傳遍了敘利亞和伊斯蘭國家,但基督教歐洲因推崇柏拉圖而將其忽視。直到13世紀多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將其思想與基督教調和以後,亞里士多德才在西歐世界產生影響。

亞里士多德17歲的時候進入柏拉圖學園接受教育,並在那兒度過了20多年光景,直至柏拉圖逝世。後來他成立了自己的學園“呂克昂”(Lyceum),在其中講授的哲學不管是在方法還是內容上都與尊師截然不同。

在學問研究中,亞里士多德比之前任何一位哲學家都要重視觀察以及資料的嚴格分類。因此他常被視為實證科學及科學方法之父。不像前輩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在調查過程中會同時考慮專家和平民的意見,然後再詳述自己的論點,因為他認為有些真相可能會潛藏在普通民眾的觀點裡。亞里士多德的研究方法相當嚴謹,也不像之前許多先賢一樣帶有勸人改變信仰的口吻。

與柏拉圖和前蘇格拉底哲學家截然相反,亞里士多德並不認為人類探究的許多不同門類在原則上可以基於某種普遍的哲學準則而被歸於同一個學科。不同的科學有不同的定律,針對不同的物件也有不同的精確水平。因而亞里士多德否認存在某種確切的人性法則,不過也認為某些形而上學門類——比如數量、質量、物質和關係——可適用於描述一切現象。

如果說亞里士多德的諸多作品中有一條共同的線索,那就是他的目的論理念了。也許是由於對生物研究的專注,亞里士多德十分讚賞其中的一個觀點,即不管有生命還是無生命的行為都是為了達到某種終極目的(telos)。人們經常會從目的層面解釋人類、組織和國家的行為(比如,約翰為了成為一名律師而參加律師資格考試;學校為了籌資修建屋頂而舉辦活動;國家為了保護領土而打仗),同樣,現代進化生物學也透過目的來解釋,比如基因和基因規則的行為。不過,亞里士多德認為目的論可用於解釋宇宙中一切事物的行為。其作為論證的觀點在於,萬物都有其自然功能,並致力於達成或展示該功能,也就是其最佳和最自然的狀態。亞里士多德正是透過功能論將其倫理學與物理學聯絡在了一起,聲稱人類的自然功能便是理性,良好的理性還要符合道德的要求。不像康德(Kant)和密爾(Mill)與之相對立的倫理觀,將行動視為倫理判斷的物件,亞里士多德的倫理觀則關注行為主體的性格因素,關注其道德是好是壞。這一所謂的“道德倫理觀”在20世紀末的道德哲學中由阿拉斯代爾·麥金泰爾(Alastair MacIntyre)得以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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