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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關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案申報進行時

【弘毅關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案申報進行時

9月16日下午,科技諮詢部張洋為四川地區智慧財產權商務人員進行“2022年度應用基礎研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計劃專案”培訓。

四川商務部、新業務中心成都商務部和四川科技諮詢部同事參加了線下培訓會議,綿陽公司商務部同事也參加了線上連線培訓會議。

【弘毅關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案申報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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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關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案申報進行時

【弘毅關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案申報進行時

此次培訓主要介紹了“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關於釋出2022年度應用基礎研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計劃專案申報指南的通知”,重點分析講解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計劃專案中的

重點專案方向——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

專案申報

的具體注意事項和要求。

這次培訓課程內容乾貨滿滿,講解亮點紛呈。參加培訓的同事在會上展開了積極熱烈的討論,對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案申報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為後續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思路。

通知原文: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關於釋出2022年度應用基礎研究、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計劃專案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擴權縣(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省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現啟動2022年度應用基礎研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計劃專案申報工作。本批次指南包括應用基礎研究、傑出青年和團隊、科技成果轉化示範、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技術創新、科技金融融資成本補助、引智成果示範推廣等。現將相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所有申報專案均需符合以下申報要求和相關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上傳。

(一)專案申報單位要求。

1。凡在註冊地在四川省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具備科研開發、科技服務和決策諮詢研究能力的企業及單位,均可申報。其中:

(1)申報科技計劃專案的企業應具備科研開發、科技服務或決策諮詢能力。除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科技專案外,一般應是有效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2020年或2021年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2020年度全省100戶大企業大集團、2020年度民營經濟100強企業、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等。

(2)合法的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等)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等不具備研發和產業化能力的機構,限申報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科技專案。其中,科技廳備案(認定)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新型研發機構除外。

(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研發和產業化能力較弱的單位)限申報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科技專案。

2。專案申報單位應對申報專案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專案或申報材料造假,新申報專案不予立項,已立項專案終止,專案申報單位納入科研失信記錄。

3。多家單位聯合申報,須附合作協議(加蓋公章)並掃描在線上傳。

4。企業牽頭申報專案的,須在註冊資訊中如實填報上年度企業基本財務資訊。其中,納入統計部門調查範圍的企業,須按照《企業(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報送統計部門的上年度企業研究開發專案情況表和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中的資料填報,並上傳附表。優先支援自身有研發投入的企業牽頭申報的專案。

5。企業牽頭申報專案的,自籌資金與申請經費的比例不低於1:1(相關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為準),並需提供自籌能力相關支撐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業申報時上月末企業財務報表、上月末銀行對賬單),財務資料涉密的單位除外。

6。承擔有專案執行期在2020年9月30日前到期的四川省科技計劃專案,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完成專案驗收的企業,牽頭新申報的專案不予立項。

7。專案申報單位(含合作單位)誠信狀況良好,處於限制申報期內和被納入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的單位,不得申報。

(二)專案申報人要求。

1。專案申報人包括專案負責人和專案參與人。

2。專案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專案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

3。專案負責人原則上應為1961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確要求的按指南要求執行。

4。專案負責人一般應為牽頭單位人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川府發〔2015〕2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規〔2017〕4號)檔案精神,允許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科技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從事創業或到企業開展研發、成果轉化等。屬於此類情況的科技人員可作為離崗創新創業、兼職創新創業單位的專案負責人。

5。指南中對專案負責人有明確要求的,按指南要求執行;指南無明確要求的,專案負責人應符合“四川省科技計劃專案負責人條件要求”(見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申報須知”)。

6。同一年度,同一專案申報人新申報專案總數不得超過2個。其中:作為專案負責人牽頭申報2022年度專案限1項,目前承擔有省級科技計劃專案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處於限制申報期內的申報人,不得牽頭和參與申報。在研專案負責人不得因申報新專案而退出在研專案,若退出,在原專案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專案。國(境)外高階人才引進專案按其對專案負責人要求執行。

7。指南編制專家不能申報其參與編制指南的科技計劃專案。

(三)推薦單位要求。

1。地方推薦單位可在此通知基礎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確當地專案申報截止時間和報送流程。

2。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所推薦的專案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稽核,按時將推薦專案透過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統一推薦,並向科技廳報推薦函和專案彙總表。稽核未透過的專案由推薦單位退回。

3。地方推薦的專案,由地方科技部門初步形成推薦意見後,會商同級財政部門,聯合向科技廳和財政廳報推薦函和專案彙總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專案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計劃、跨專項重複申報。

2。指南中明確只支援1項的,如申報專案評審結果相近、技術路線明顯不同時,可採取“賽馬制”方式同時支援2項。

3。專案執行期從2022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確規定的除外),執行年限具體見指南要求。

4。申報專案應嚴格按申報通知要求,提供滿足指南相關限制條件的附件材料和證明專案前期研究基礎的附件材料,並在線上傳。

5。網上不受理涉密專案。各專案申報單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中上傳涉密資料。凡違反本條規定的單位,申報專案按形式審查不合格處理,不予受理。因洩密造成的後果由專案申報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二、專項資金支援方式

專項資金採取前補助和後補助支援方式,具體支援方式見申報指南。

三、申報流程

2022年度省級科技計劃專案實行網上申報(各申報書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文件下載”中下載)。

(一)申報身份獲取。

申報單位管理員、專案負責人登入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202。61。89。120/),進行身份註冊和實名認證,申報單位和專案負責人需完整、如實填寫相關資訊,已註冊過的單位和個人憑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並補充完善相關資訊,稽核通過後方可進行專案申報。

(二)專案負責人填報。

專案申報書由專案負責人填寫(指南有特殊說明的除外)。專案負責人登入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根據相關指南提出的具體申報方向,按照提示,線上填報專案申報書和上傳附件,蓋章部分(推薦單位可不蓋章)掃描後在線上傳。

(三)申報單位稽核。

申報單位登入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在推薦單位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對專案申報書進行線上稽核和提交。

(四)推薦單位稽核、彙總、報送。

推薦單位進行申報專案的稽核、彙總,完成網上稽核和提交,並出具專案申報推薦函和專案彙總表(線上列印)報科技廳。地方推薦的專案需由科技部門、財政部門聯合出具推薦函和專案彙總表(線上列印),報科技廳和財政廳。不受理申報單位單獨報送。

(五)申報書修改。

在推薦單位規定的專案申報截止時間以前,專案負責人、申報單位、推薦單位可線上主動撤回申報書進行內容修改。修改後,專案申報書及其附件須在推薦單位規定的申報截止時間以前完成專案申報單位稽核和線上提交。

四、申報時限

(一)專案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21年9月10日-2021年10月11日18時。四川省科技管理資訊系統將在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1日18時自動關閉。

(二)專案申報單位線上將申報書提交至推薦單位,具體截止時間以各推薦單位通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薦單位報推薦函、專案彙總表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5日18時,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報送

為減輕科研人員和申報單位負擔,專案申報時暫不提交專案申報書紙件。待申報專案立項公示後,另行通知申報書紙件報送。未立項專案無需報送紙件。

推薦函、專案彙總表寄送地址:

六、申報諮詢

(一)申報指南諮詢:詳見申報指南

(二)申報流程諮詢:(諮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三)技術支援熱線:(諮詢時間:工作日9:00-17:00)

七、特別申明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從未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為專案申報單位代理專案申報事宜,申報單位必須自主填報專案申報書。凡是購買、或委託代寫專案申報書,或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並查實,即視為騙取財政資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報資格或是撤銷立項專案,並按規定嚴肅處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舉報,舉報電話:028-86729925。

附件:1。2022年度應用基礎研究計劃專案申報指南

2。2022年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計劃專案申報指南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