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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10天!惠陽一男子違反政府禁火令,燒馬蜂窩引山火

10月15日,記者從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分局瞭解到,惠陽一男子上山因火燒馬蜂窩引發森林火災,所幸山火被及時撲滅,嫌疑人畢某被惠陽公安機關依法治安拘留10日。這也是惠陽警方破獲的第一個觸碰野外禁火令的案件。

治安拘留10天!惠陽一男子違反政府禁火令,燒馬蜂窩引山火

10月12日9時,惠陽區公安分局三和派出所接到群眾王先生報警稱在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九小村加油站後山看見一男子騎摩托車上山,隨後就聽到一聲巨響,不久山上就起了明火。接到報警後,值班民警莊智絲毫不敢耽誤,一方面聯絡消防人員和森林大隊,一方面立即組織警力趕往事發現場。當他們趕到山下時,山上火勢已經開始蔓延,幾人迅速爬山抵達起火點。

當天正好是颱風天氣,山上樹木又多,大風將火勢進一步擴散開來,現場十分危急。另外腳底下的路也崎嶇不平,雨後泥濘溼滑,幾人多次差點滑倒在地。在救援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經過半個多小時明火終於被撲滅,而縱火的嫌疑人畢某(男,50歲,雲南寶山人)也被追蹤的民警在另一條小路上抓獲。

治安拘留10天!惠陽一男子違反政府禁火令,燒馬蜂窩引山火

經審訊,嫌疑人畢某是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因為現在蜂窩的價錢較高,於是就想到以此獲利,原本想著颱風天氣人少,於是就到山上來燒馬蜂窩,誰知馬蜂窩受熱膨脹發生爆炸將火帶到了周圍的樹木上,迅速燃了起來,眼看著火勢越來越大,畢某就逃離了現場。

惠陽警方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責!請廣大群眾切莫心懷僥倖,切實做到帶火不進山、進山不帶火,以對自已、家庭及寶貴森林資源高度負責的態度,保護我們共同的綠水青山。對違反《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藍單 周歡

【通訊員】傅燦 宋彩霞 陳丹娜

【作者】 藍單;周歡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