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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作者 | 王所以 億謙

音樂的數字經濟,正在面臨前所未有的質疑。去年年底,在音樂人們的強烈要求下,英國政府就音樂流媒體存在的問題進行了一次全面的調研。調研中,知名音樂人、捧紅了麥當娜的尼爾·羅傑斯(Nile Rodgers)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誰能告訴我流媒體上的一次播放到底有什麼價值?”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可能沒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但大概所有人都能看到“播放量經濟”的荒誕:一方面,手握著海量版權的大唱片公司日進斗金,另一方面,音樂人們卻怨聲載道。

在英國,音樂人的平均年收入遠低於該國的人均水平,92%的音樂人稱自己從流媒體獲得的收入不到總收入的5%。Spotify月聽眾超過10萬的音樂人納丁·薩阿(Nadine Shah)抱怨:“我喜歡流媒體,但我正在為交房租苦苦掙扎。”

英國音樂人面臨的問題,是全球範圍內的一個普遍現象。除了流量金字塔尖端的藝人,大多數音樂人都很難靠數字收入收入維生。問題是,按照目前的行業發展趨勢,數字收入只會越來越重要。所以,音樂人們才會愈發擔憂,自己是否能享受到行業發展的紅利。

過去,網際網路曾給過大家一種幻覺,音樂人們將迎來一個更平等的行業。結果是,儘管流媒體帶動了行業復甦,但音樂人們所面臨的問題,跟過去好像沒有根本改善。以至於,Gomez樂隊成員湯姆·格雷(Tom Gray)說:“這一切就是海市蜃樓。”

而音樂人伊莫金·希普(Imogen Heap)一針見血的指出,問題並不在於流媒體,問題長期存在,這個行業對待音樂生產者從來就不公平。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問題到底出在哪?或許我們得從流行音樂產業發展之初說起。

從一開始,音樂人就處於弱勢

在音樂產業的分配體系中,藝人和音樂人始終處於弱勢。因為唱片公司和經紀公司作為“中間商”的存在,音樂人和市場之間有一道鴻溝。

這道鴻溝,曾經是無法逾越的,因為,音樂作為一種特殊的產品,必須藉助載體才能實現傳播和銷售,而在前網際網路時代,生產和傳播工具,並不由音樂人控制。音樂的工業化,是從19世紀末開始的。

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叮砰巷”(Tin Pan Alley),是流行音樂產業的發源地。在這裡,創作者會把曲譜交給曲譜出版商,由後者負責出版和售賣。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很多對商業規則的不甚瞭解或者過於貧窮的創作者,為了儘快拿到口糧錢,往往會接受一次性買斷,這意味著譜子賣得再好,寫歌的人也分不到多少錢。加上,創作者大都接受出版商的僱傭,根據出版商的要求來創作,就算是能爭取到版稅的知名創作者,能分到的收入也非常少。

作曲家蒂爾澤,他創作的《My Old New Hampshire Home》曲譜銷量破百萬,但出版商只給了他15美元,於是,他一怒之下,開辦了自己的曲譜公司。

當音樂的主要消費載體從曲譜變成了唱片,問題依然存在。創作者不掌握錄音技術,如果想要發行唱片,必須透過唱片公司。唱片公司的強勢,可以從初代歌王恩里科·卡魯索的例子中看出來。這位義大利歌王,在20世紀前十年的音樂產業裡呼風喚雨,但是,為他出唱片的勝利唱機公司告訴媒體和經銷商,“是我們讓他成了偉大的藝術家。”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從某種層面上說,也確實如此。卡魯索是唱機公司的人偶然發現的,如果沒有人給他出唱片,沒有人包裝他,他很可能會是默默無聞之輩。

這是傳統唱片業時代的現實,不掌握生產工具就沒有議價能力,音樂人為此往往不得不接受唱片公司的苛刻條件,尤其是新人。

因為掌握了錄音技術,所以,唱片公司控制著最值錢的錄音版權,哪怕是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也不得不為此苦惱。

音樂產業從誕生伊始,就是一個被技術定義的產業,印刷術的發展催生了曲譜出版,錄音技術的發展催生了唱片業,電臺和MTV改變了業界生態,網際網路和短影片所帶來的變化,也不過是這一路徑的延展而已。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誰掌握技術和相關的渠道,誰就能控制錢的流向。正如尼爾·羅傑斯所說:“其實,錢一直都在,順藤摸瓜,你就知道都去哪裡了。”

百年困境,網際網路也解決不了?

唱片業史上最極端的案例之一是壞手指樂隊。只不過為了出唱片,樂隊被唱片公司和經紀人“玩”得團團轉,先後兩位成員自殺,之後樂隊才收到拖欠的版稅。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音樂人在行業中有多弱勢:版權由唱片公司控制,版稅說不給就不給;宣傳由唱片公司控制,說不宣傳就不宣傳;唱片銷售也由唱片公司控制,說下架就下架;收入由經紀人控制,說私吞就私吞。樂隊成員最終只有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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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傳統唱片業時代,一些獨立廠牌維繫著音樂人的尊嚴,比如知名歌手科納·奧博斯特(Conor Oberst)的哥哥開辦的獨立廠牌Saddle Creek ,收入跟旗下音樂人五五分。但小廠牌無論宣傳資源還是銷售渠道,都無法跟大廠牌相提並論。

大多數小廠牌的結局,都是被大廠牌吞併,而它們手裡的錄音版權,也因此集中到了大公司手裡。到了網際網路時代, DAW的發展,為個人錄音創造了條件,網際網路的發展,則為個人傳播創造了條件。

網際網路給了更多人機會,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國內各大音樂平臺的入駐音樂人數量,都超過了20萬,其中有很多都是自我經營的獨立音樂人。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然而,發展到今天,網際網路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音樂創作者的行業地位。首先,唱片公司仍然具有很強的控制權。

今年6月,歌手RAYE宣佈跟唱片公司解約,成為獨立音樂人。解約的原因是,她不理解唱片公司為什麼不讓她發行專輯。2014年,RAYE跟唱片公司簽下一份發行4張專輯的合同。六年來,RAYE在Spotify上成績不俗,4首歌曲播放量破億,其中,兩首破2億,還有一首歌播放量高達5億。然而,她只在2020年發行了一張迷你專輯,在她看來都不算正式的“個人首張專輯”。RAYE在社交賬號上抱怨了這件事,隨後雙方透過協商同意解約。

RAYE對媒體說,“我17歲簽約唱片公司,6年過去了,我都已經23歲了,早就準備好發行個人首張專輯了。”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RAYE在Spotify上的月聽眾量超過1500萬

RAYE的同門金伯利·安妮(Kimberly Anne)也遭遇了同樣的問題,簽約六年,一直沒有機會發專輯。金伯利·安妮說:“我感覺自己的青春被白白浪費了。”

唱片公司並沒有迴應相關的質疑,所以,具體什麼原因讓兩位歌手無法發專輯我們也不得而知,但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對於簽約藝人來說,唱片公司仍然具有很強的控制權。其次,網際網路平臺控制著流量的分發。

從網際網路音樂的發展趨勢看,流量越來越向大平臺集中。巨頭壟斷了使用者的注意力,也決定著流量的走向。在傳統唱片工業的模式下,如果把聽眾比作食客,那音樂就像食物,音樂人是廚師,唱片公司僱傭廚師的餐廳老闆。到了網際網路時代,平臺建起了“美食街”,讓餐廳入駐,雖說,音樂人也可以成為自產自銷的個體戶,但佔據市場優勢的,仍然是渠道和資源的控制者。

決定攤位收益的可能不是好不好吃,而是你能不能爭取到好位置。相比勢單力薄的音樂人,唱片公司有更多談判籌碼,可以從平臺爭取到更好的資源。

於是,更多的時候,“廚師”只能被夾在“餐廳老闆”和“美食街”之間,無可奈何。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論功行賞”有可能嗎?

有人不理解,說音樂人總喜歡“抱怨”。抱怨的背後,實際上是音樂人對於行業仍然抱有“幻想”。

音樂產業的核心內容生產者,在有物質保障的情況下,往往願意將自己的職業生涯與音樂行業高度繫結,如果能夠讓這些人分得足夠的蛋糕份額,他們就有可能持續輸出高質量作品,這也和音樂消費者的需求更加契合。

對於整個音樂產業來說,如果蛋糕的大頭始終分給“中間商”,整個行業將不可避免地走向凋零。如何讓音樂產業的蛋糕逐漸向音樂人傾斜呢?這在全世界都是一個難題,很多行業人士曾經嘗試提出解決方法。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2014年,全球音樂創作者委員會等組織聯合釋出了一份報告,報告中提出了音樂公平貿易的概念。

這一概念主要借鑑“公平貿易咖啡”運動,該運動最早在咖啡產業中出現,指一些消費者為了改善咖啡農的生存處境,不惜花費更多金錢,只購買公平貿易認證咖啡,生產這些咖啡的商家,在與第三世界咖啡農交易時會杜絕不合理壓價。這種從消費端倒逼渠道方(咖啡商)給內容生產方(咖啡農)更多話語權的方式,或許值得音樂行業學習。

公平貿易運動的短板也顯而易見,它要求足夠多的消費者擁有足夠高的同理心,而在我國,音樂消費者剛剛樹立付費意識也才沒幾年。另一個案例則相對可行。

今年4月,德國音樂流媒體平臺 SoundCloud推出粉絲驅動(Fan-powered)收入分配模式,音樂人的收入不再完全由自身流量決定,聽眾粘性也成為了影響分成的重要因素。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舉例說明,A平時只聽小眾古典音樂,在粉絲驅動的分成模式下,A在音樂平臺上產生的所有開銷,在被平臺扣除手續費等費用後,都會被分給小眾古典音樂人,而在傳統的以市場為導向的分成模式中,這筆錢大部分其實是要分給頭部流量巨星,即使A根本就不聽這些人的歌。

目前,粉絲驅動(Fan-powered)收入分配模式已經獲得了很多方面的支援,7月,英國樂隊 Portishead將其翻唱的《SOS》獨家授權給SoundCloud,樂隊成員傑夫·巴洛(Geoff Barrow )表示,當聽說 SoundCloud 要轉向一種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機制時,樂隊非常高興讓 SoundCloud 成為其新歌的獨家授權平臺。

不過,高可行性的另一面往往代表著低革命性,“Fan-powered”並沒有對行業提出根本性的挑戰,只是在本就屬於音樂人的收入中輾轉騰挪,透過稀釋“二八格局”,讓中尾部音樂人獲得更多利潤,但唱片公司和流媒體平臺的巨大乳酪仍然完好無缺。音樂人爭取體面、合理酬勞的道路,依然漫長。

音樂人們自己也在嘗試“自救”。網際網路得到普及後,傳播變得更高效,成本也更低,很多音樂人玩起了“Direct to fans”模式,嘗試繞過傳統唱片公司,透過建立自己的APP等方式直接與歌迷交易。

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

區塊鏈概念興起後,NFT又被認為是拯救音樂人於水火的利器。在絕大多數人都沒搞明白NFT的全稱是什麼的時候,一批觀念超前的音樂人開始嘗試利用這項技術發表歌曲,希望在區塊鏈世界中躲避網路平臺和音樂公司的層層盤剝。

但也如歌手Doja Cat所說,如果想要完全控制自己的作品,必須擁有自己的平臺。她曾經宣稱要推出自己的NFT市場,但後來似乎又不了了之了。畢竟,媒介技術非音樂人所長。

雖然說冷冰冰的技術不會偏向任何一方,但更願意集中精力搞創作的音樂人們,無論是在媒介的理解和使用上,還是宣發資源和渠道的掌握上,難免處於相對劣勢,也大概就是音樂人為何難享受行業發展紅利的根本原因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