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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公共場所禁止攜犬入內!象山集中治理不文明養犬行為

“公共場合確實不應該帶狗進來,這樣規範起來好很多了。”日前,在象山縣人民醫院門診大樓入口處,執法人員將首批禁止攜犬入內的標識張貼上牆,不少來往市民表示認可。

根據《寧波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

機關、醫療機構、教育機構、公共服務辦事大廳等場所,除專門為犬隻提供服務的區域外,禁止攜犬進入

。若有市民攜犬進入犬隻禁入場所、區域,在重點管理區域內,

不聽勸阻的,可由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這些公共場所禁止攜犬入內!象山集中治理不文明養犬行為

為進一步鞏固象山縣養犬管理工作成效,自10月初以來,綜合執法部門聚焦未為犬隻佩戴犬牌、未以犬鏈有效管控犬、攜犬進入人群密集場所等不文明養犬行為,集中開展綜合大整治。整治行動以丹東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大目灣新城、石浦鎮、西周鎮等重點管理區為主,範圍覆蓋中心城區主幹道、公園、廣場、綠地、沿河步道和住宅小區等公共區域。

這些公共場所禁止攜犬入內!象山集中治理不文明養犬行為

同時,執法人員堅持“誰執法、誰普法”原則,對6個重點管理區內持續開展文明養犬宣傳,對沿街商戶、住戶進行入戶走訪,勸導市民要及時辦理犬證、攜犬出戶要栓繩、及時清理寵物糞便,對無主犬和流浪犬進行收容。針對群眾投訴較多的區域,加大巡查頻次,一旦發現居民有不栓狗繩、未上狗牌、放任犬隻隨地大小便等不文明養犬行為,及時進行教育及處罰。累計開展文明養犬宣傳6次,處罰攜犬出戶未佩戴有效犬牌、未栓狗繩等不文明養犬行為25起,收容流浪犬21只,發放宣傳手冊1000餘份,並在學校、醫院、銀行、菜場、商場等人流量較大的公共場所,與場所負責人溝通協商後,張貼“犬隻禁入”標識55份。

這些公共場所禁止攜犬入內!象山集中治理不文明養犬行為

這些公共場所禁止攜犬入內!象山集中治理不文明養犬行為

“處罰不是目的,文明才是目標。”縣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希望透過大力的宣傳和小額的處罰,增強民眾文明養犬出行的意識,從小事做起,提高我們城市的文明程度。”下一步,該局將建立常態化機制,堅持宣傳與整治兩手抓、齊推進,加強養犬管理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不斷提高公眾安全感,全力保障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執法人員也呼籲廣大養犬人士,要秉著對愛犬負責的態度,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文明攜犬出行。

記者:俞宇 通訊員:鄭婧

一審:應霞豔

二審:方子龍

三審:吳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