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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6月30日要截止啦,這些高頻問題趕緊來看!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到6月30日就要截止啦,這裡有些納稅人諮詢的高頻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Q: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為什麼有的人需要補稅,有的人是退稅呢?

A: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漏補缺,彙總收支,按年計算,多退少補”。納稅人平時取得綜合所得的情形複雜,無論採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此時兩者之間就會產生“差額”,就需要透過年度彙算進行調整。

Q:哪些情況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彙算補稅?

A:預繳稅額小於應納稅額,應當補稅。依法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彙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等。

如果存在因適用所得專案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您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彙算。

Q:申報完成後,哪些方式可以辦理補稅?

A: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補稅的,稅務機關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納稅人可以透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櫃檯、非銀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稅款。郵寄申報並補稅的納稅人,需要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並繳納稅款。

Q: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可以直接辦理補稅嗎?

A:可以,您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年度彙算申報資訊提交成功並儲存後,系統會自動進入立即繳稅頁面,需要補稅的納稅人點選“立即繳稅”,並根據提示可選擇線上支付方式進行繳稅。

【溫馨提醒】“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6月30日要截止啦,這些高頻問題趕緊來看!

【溫馨提醒】“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6月30日要截止啦,這些高頻問題趕緊來看!

Q:個稅年度彙算需要補稅,如果我不補稅會有什麼後果嗎?

A:對於年度彙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並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註。

Q:哪些情況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彙算退稅?

A:預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可以申請退稅。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於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彙算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

1。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透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Q:申報完成後,哪些方式可以辦理退稅?

A:如果您透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等網路方式進行年度彙算申報,在稅款計算後您可選擇申請退稅,只要您提供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即可直接申請退稅。

溫馨提示:在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彙算更加方便快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