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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入職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您知道嗎,這些情形也有!

隨著《勞動合法》的普及,大家都知道入職時公司未籤書面勞動合同,是要支付最高11個月的雙倍工資。除了這個入職時的情形外,還有很多種其他情形和原因,要麼就是不知道其他拿雙倍工資的情形!要麼就是無法判斷到底有沒有雙倍工資!

比如公司未及時續簽

勞動

合同、補籤

勞動

合同

公司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

不給員工一份合同

其他未及時簽訂合同的情形,到底是怎麼

判斷和

認定?很多人還是弄不太清楚。

除了入職時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

這些情況的雙倍工資

我們也應該瞭解

只知道入職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您知道嗎,這些情形也有!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和責任

一、

公司有

一個月的時間作為簽訂勞動合同的緩衝期。

也就是說

,公司只需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完成勞動合同簽訂即可。

包括續簽勞動合同

公司也可以在合同到期後的一個月內完成勞動合同簽訂

所以一般認定

公司

未簽訂勞動合同

責任,是從第二個月開始算。

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長期間是

11個月,只需支付雙倍工資差額

但有一種情況不受限制

實際上也就是員工入職後的

12個月,

或者勞動合同到期後繼續工作但沒有續簽

之後的

12

個月

因為第一個月是緩衝期,

所以

公司應該支付

剩餘

11個月的雙倍工資,

而這

11個月,公司

已經

有按月發放工資,那公司只需支付另外一倍的差額即可。

這裡有一種情況不受限制

就是在員工明確向公司提出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

公司不予理會也不籤

那麼自這個時間開始

公司每個月都要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差額

而且沒有時間限制

當然

前提是你要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並保留好相關的證據

只知道入職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您知道嗎,這些情形也有!

三、公司超過

12個月還未與員工簽訂

或續簽

書面勞動合同,則視為雙方已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

也就是超過

12個月後,如果

要再籤

書面勞動合同,

員工可以要求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員工自己同意簽訂固定期限。

四、因為

這塊的時效

是一年,那麼雙倍工資的時效,就是員工入職

或合同到期後滿

二年為期限

或者離職後的一年為期限

超出這個期限,員工是無法再向公司要求支付這個雙倍工資差額

但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外

公司未及時續簽

勞動

合同,要不要支付雙倍工資?

有時候

公司

因為疏忽,造成未及時續簽勞動合同,

但又讓員工繼續上班

有沒有

雙倍工資差額呢?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此時仍然屬於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公司一樣要承擔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大部分城市都會支援

但要注意的時

如果你是在著名的包郵區

很可能不支援

在有薪假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比如

上班過程中出現時間較長的

病假、產假、工傷假等,

因為假期的原因

導致

勞動合同

無法

順利簽訂或續簽

,這種情況下怎麼判定呢?

這裡我們要記住

凡事因這一類客觀因素,一律可以延期到相關情形結束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也可以

。比如員工在產假期間勞動合同到期了,那麼原勞動合同視為自動延長至產假結束。公司只需要在員工到崗上班後及時續簽即可,而不必支付雙倍工資差額。一般這種情況下,公司都會發

書面告知員工

來保留證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因公司原因造成勞動合同

無效

或簽完合同不給我們

,屬於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嗎?

我們要分清未簽訂合同和合同無效的概念。勞動合同無效

或者簽了合同不給我們

,根本上

屬於公司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所以公司不需要承擔雙倍工資。不過因為公司原因造成勞動合同無效,

或者不給我們一份合同

給我們

造成

損失,

可以要求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只知道入職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您知道嗎,這些情形也有!

開始未籤勞動合同,事後讓員工簽字,是否要支付雙倍工資?

有些公司開始未籤勞動合同,可能是故意的

也可能是漏掉,但

後面

公司意識到問題,要求員工補籤

或倒籤

勞動合同,如果員工簽字了,還能要求雙倍工資嗎?

實際上

做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同時

又無法

證明公司有欺詐、強迫等行為,那麼就得對自己的簽字負責。

這裡重點看合同起止日期和簽訂日期

如果勞動合同開始日期是你入職之日

並且簽訂日期也是寫的你入職之日

那麼這種情況下

基本沒有雙倍工資

但如果勞動合同開始日期是實際簽訂勞動合同的日期

或簽訂日期是實際簽字當天

那麼這種情況下

就大機率要到雙倍工資

總的來說,只有書面勞動合同才能有效約束公司,防止公司耍賴。現在還認為籤勞動合同有風險的公司純屬傻。當然,也得靠員工懂法來推動這塊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