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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殺人案無人能破,直到另一起顛覆認知的案件發生,謎底才揭開

這是一起被稱為“完美謀殺”的案件,負責調查的人員完全想不出兇手是怎麼做到的。

1929年3月9日晚,位於美國紐約市東132街的一間公寓裡,一名中年男子倒在血泊中。他叫伊西多·芬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不久從波蘭移民美國。

芬克的公寓處在一棟大型公寓樓的底樓,他還在底樓開了家洗衣店。

東132街不是一個安全的街區,搶劫事件時有發生。芬克是一個特別謹慎的人,他把公寓和洗衣店的門窗都用多個插銷拴住,不認識的不給開門。他曾和顧客開玩笑說,“也許有那麼一天,我的一切都會被搶走,但他們(搶劫犯)得先花很大力氣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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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20年代的紐約街頭

事發當天,芬克將洗好的衣服給顧客送去,晚上10點左右回到家。不久以後,他的鄰居洛克蘭·史密斯太太跑到了警察局,驚魂未定地向警察報告說,她聽到從芬克家傳來尖叫和幾聲槍響,然後是撲通一聲巨響,她害怕極了,一直等到一切恢復平靜之後,才壯著膽來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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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20年代的紐約警察

巡警阿爾伯特·卡滕伯恩是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務人員。敲門沒人應,他左右四顧,發現芬克家門的頂部有一扇從裡面栓住的小窗戶。一小群鄰居聞訊圍攏過來,其中有一個小男孩。

窗戶很小,成年人身體無法透過,阿爾伯特將窗玻璃打碎,把小男孩舉進了屋。孩子進屋後打開了房門。

躺在地板上的芬克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徵,他的胸部中了兩槍,左手腕中了一槍。

案發現場門窗完好,均是從裡面鎖住。室內沒有發現武器,沒有第二個人的指紋,沒有被翻動過的痕跡,沒有東西被偷,芬克口袋裡的錢也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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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殺嗎?法醫認為,屍體的位置和傷口的位置顯示,不可能是自殺。還有關鍵的一點——屋內沒有發現槍支。

有人懷疑,芬克是發明了一種神秘裝置,將其隱藏在牆壁裡,遙控開槍。調查人員把公寓搜了個底兒掉,沒有發現有這類東西。

只能是他殺。可是如果是他殺,兇手離開時是怎麼將門或者窗戶從裡面鎖上的?

一種假設認為,兇手是從敞開的門外或窗外開的槍。這種可能性很快被排除了。根據法醫鑑定,芬克手腕上的傷口有近距離射擊所留下的獨特燒焦痕跡,很可能是在爭奪武器時造成的。在與行兇者糾纏的過程中,芬克先是腕部中彈,他搖搖晃晃地後退幾步,此時另外兩顆子彈擊中了他的胸部。

還有一種假設說,芬克是在走廊中槍,跑回家躲藏,然後從裡面把屋門鎖上。法醫認為這種情況不可能,死者胸前的傷幾乎是立刻致命,哪有時間完成那麼多事。

兇手的動機也讓人百思不得其解,芬克的房東說,芬克一心一意經營洗衣房,沒有女人也沒有仇人。

謀殺案發生兩年後,調查依然毫無頭緒,紐約市警察局長愛德華·穆魯尼在一個電臺節目中遺憾地承認,此案是一個“無法解開的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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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穆魯尼

1942年,英國著名病理學家西德尼·史密斯爵士在《英國警察雜誌》上講述了一個不可思議,甚至讓人感覺是違背醫學常識的案例。此案例給芬克案帶來了新思路。

史密斯爵士案例的主人公是一個蘇格蘭商人,長住在愛丁堡的某家小旅館。一個冬天的晚上,商人徹夜未歸,由於他經常如此,旅館的工作人員並沒有在意。

第二天早上7點30分,他回來了,穿著正常,帶著一把雨傘。女服務員注意到他臉上有血跡,他淡淡地告訴她不要擔心,他會“上樓去洗個澡”。

他把雨傘放在架子上,外套掛在衣帽鉤上,然後去了樓上的浴室。接下來,他被發現昏倒在浴室裡,頭部流血,聞訊而來的警察將他送往醫院,他在送醫三小時後死亡。

史密斯爵士在檢查了商人的屍體後,確定死因是頭部中彈。子彈從他下頜的下方近距離射入,穿過大腦,從頭骨前部穿出,留下直徑超過3釐米的傷口。傷口的大小表明是一顆。45口徑的子彈。

與此同時,警方沿著地上的血跡從小旅館追蹤到了街對面的公共花園。在一個涼亭的凳子上,警察發現了一把。45左輪手槍(後來確認槍屬於死者)。凳子前面有一大攤血,周圍有一些人體組織碎片。正上方的涼亭頂上有一個彈孔。無疑,這裡是槍擊事件發生的現場。

當天早上六點,天開始下雪,雪地上留下了商人的腳印和血跡,他繞著涼亭轉了幾圈,然後去了旅館的方向,血跡由涼亭延伸到了旅館。警方推測,商人前一天晚上可能是在涼亭裡過的夜。

史密斯爵士分析後認為,商人在六點之前就開槍自殺,他坐在涼亭的凳子上,身體向前傾,所以地上有大攤血跡。過了一段時間,可能是驚訝於自己怎麼還沒死,他開始繞著涼亭走來走去,然後又回到涼亭裡坐下。最後,他決定回旅館。

從商人的個人物品中,警方發現了他的遺書,確是自殺。

一個人把自己的大腦打掉一大塊,在意識喪失之前,不但活了幾個小時,還走了相當長的一段路,說話也連貫有條理,史密斯爵士覺得自己的認知被顛覆了,他在文章中寫道,任何醫生,看到如此巨大的傷害,都會自動假設它會導致傷者瞬間的無意識和迅速死亡,可是在這起案件中,情況不是如此,“這是大腦嚴重受傷後還可以做些什麼的一個突出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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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尼·史密斯爵士

再回到芬克案,如果給芬克驗屍的法醫知道史密斯爵士的這個案例,他是不是還會堅決否認芬克是在走廊裡被殺的這種可能性?

客觀地說,芬克在走廊中槍的可能性極大,他的血可能是被衣服吸收了,沒有流到地上。當時的芬克處於慌亂之中,一心想避免襲擊者對他進行更多的傷害,中槍之後,他設法逃走,搖搖晃晃回了家,將門反鎖。他沒想到,自己不但再也沒有機會爬起來求救,還留下了一個著名的密室殺人迷局,為後來的許多偵探小說帶去了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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