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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磊:一沒偷,二沒搶,不還房

關於許敏在九江萬達的房產,姚策的妻子熊磊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一沒偷、二沒搶,憑什麼還房?對於這個迴應,是不是真是這麼回事?

熊磊:一沒偷,二沒搶,不還房

只要是不偷、不搶就可以不還,熊磊的這個理由到底成不成立,大家看看我接下來舉的幾個例子就不難辨別真偽了。乘客將手機落在出租車上,計程車司機沒有偷、也沒有搶,他該不該退還手機?手機轉賬轉到陌生人的賬戶,被轉賬人既沒偷、也沒有搶,他該不該退還轉賬款?相信大家看了之後心中都有答案。

熊磊:一沒偷,二沒搶,不還房

法律規定了重大誤解是民事行為無效的條件,姚策名下九江萬達的房子,到底是屬於什麼性質,筆者之前分析過。比較合理的分析,應該是許敏基於姚策是她的親生兒子這個事實贈與姚策的房產,這個結論從購房款來源,以及月供歸還的情況可以得出。現在,贈與的前提—姚策是許敏的親生兒子已經不存在,許敏當然可以根據重大誤解的條款,來主張贈與的民事行為無效,從而要回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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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磊最新迴應,對於這套房子,是許敏在姚策婚前買的,但是他們家買了傢俱,裝修也出了錢,相信法律會根據客觀存在的真憑實據來判決!

我認為這是兩碼事,整個購房款,包括首付和貸款都是許敏夫婦在負擔,那麼房子應該退還許敏,至於熊磊的父母裝修、傢俱支付的費用,當然可以在許敏拿到房子後,酌情補償給熊磊。兩碼事,不能混為一團,應該各自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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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房子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永遠也不要忘了,更為重要的是尋找真相。到底是錯換還是偷換,一字之差,謬以千里。最近國家媒體對這件事也有了新的評論,相信這件事不會就此結束,希望,要回房產的法律努力,不要模糊和轉移對真相的查詢,真相才是這件事永恆的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