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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個月“洗錢”30萬元被抓

重慶日報全媒體 周松

當有人告訴你有這樣一份“好”工作,只需辦理銀行卡,躺在酒店動動手指,就能獲得不菲傭金,這時候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因為這可能涉嫌“洗錢”。7月13日,記者從江北區公安分局獲悉,近日家住江北區的陳某因幫助他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今年4月初,陳某在單位抱怨現在的工作錢少事多離家遠,這時候同事李某湊過來告訴陳某有這樣一份兼職,只需要辦理新的銀行卡,在家附近的酒店玩玩手機,將多出來的錢轉賬給指定賬戶就能賺錢。見陳某有了興趣,李某趕緊拉陳某來到附近的網點辦了銀行卡,並來到預先開好的酒店裡。

進入酒店房間,陳某發現這裡早已等候了其他兩人,他們讓陳某將新辦的銀行卡和手機號關聯,然後透過小額轉款確定銀行卡能夠正常使用後,就讓陳某躺在酒店裡自己玩手機、看電視。不一會,銀行卡賬戶金額變動的簡訊來了,收款5萬元。陳某隨後根據對方的要求將這筆錢轉到其他指定銀行卡。就這樣,一天時間裡,陳某將銀行卡收到的10萬元全部轉移出去,並獲得500元報酬。

這麼輕鬆就獲得如此高的收入,陳某欣喜若狂,但他心裡對這種不勞而獲的事還是感到擔憂,回家後,他上網搜尋了這種行為,發現這是違法的“洗錢”行為。明知是違法,但是面對這麼高的收益,陳某還是沒能抵住誘惑,接連幾天,陳某如約來到酒店繼續幫忙“洗錢”以此牟利。

4月27日,陳某發現自己名下用於“洗錢”的銀行卡被凍結,但被利益矇蔽雙眼的他並沒有自此收手,第二天,心存僥倖的陳某又去其他網點辦理了兩張銀行卡,然後繼續進行“洗錢”行為。沒過多久,在全市持續開展的“斷卡”行動中,陳某被江北區觀音橋商業區派出所民警抓獲。

經審訊,在一個月的時間裡,陳某透過自己名下的四張銀行卡,將涉嫌詐騙的30餘萬元資金轉移,並從中獲利2000餘元。陳某對自己幫助他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該案件在進一步偵辦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