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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川一男子非法出售中國鱟,獲6個月有期徒刑

吳川一男子陳某保在海邊收購兩隻中國鱟,帶到市場魚檔處出售,但他的舉動已經觸犯了法律。日前,吳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該案,被告人陳某保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據悉,被告人陳某保在吳川市塘㙍鎮某市場經營魚檔十多年,平時,他會去到吳川某地購買魚蝦,然後運到塘㙍某市場出售。

2021年2月21日上午10時,陳某保在吳川塘尾買到魚後,回塘㙍途中經過塘尾海邊時,看見一名男子在兜售兩隻中國鱟,陳某保便向該男子收購該兩隻中國鱟,帶回到塘㙍某市場魚檔處出售。

2021年2月21日下午4時,群眾舉報陳某保出售國家保護動物,民警接報後將陳某保抓獲,並將其魚檔處的兩隻中國鱟扣押。

吳川一男子非法出售中國鱟,獲6個月有期徒刑

經嶺南師範學院野生動物鑑定中心鑑定,涉案的兩個中國鱟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也屬於廣東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

經查,被告人陳某保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某保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鑑於被告人陳某保犯罪的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其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對被告人陳某保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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