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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與法家的治國之戰

儒家和法家的戰鬥從法家出山以來,從未間斷過。自從被儒家成為“禮崩樂壞、瓦釜雷鳴”的春秋大爭之世開始,法家就成了儒家最有力的對手。

儒家與法家的治國之戰

周朝以禮治天下,儒家一脈相承,本來可以在各諸侯朝堂得居高位,但是周王室式微,無力約束諸侯,諸侯間相互攻伐不斷,儒家的治國主張在大爭之世成了亡國之道,被各國競相唾棄,這才有了孔丘他老人家用了13年時間遊歷諸侯,足跡遍佈衛國、宋國、齊國、鄭國、晉國、陳國、蔡國、楚國等地,差不多覆蓋了除秦國、燕國以外的廣袤大地,也沒有得到一國重用。

而此時的法家,卻先後在各諸侯國大放異彩。三家分晉後的魏國重用李俚變法,廢除貴族官員的世襲制度,廣招賢才,此後的近百年間魏國廟堂人才濟濟;又鼓勵墾荒,使用管仲提出的根據土地情況分別規定納稅額,大大提高了民眾的生產積極性;推行法治,制定了一系列可以執行的法條;改變軍制,建立“魏武卒”選拔的標準,按照士兵能力編制,大大提高了戰鬥力。經過這一系列變法措施,使得魏國霸主地位持續了近百年,從魏文侯直到魏惠王中期。

此後申不害受到韓昭侯的重用,在韓國推行他的術治派變法,術治是以整肅吏治為軸心,推行法令以富國強兵的一種法治理念。變法之初就從幾個大家族開刀,收了封地治權由國府統一管理,同時大力整肅吏治提高效率。並積極推行新土地政策和鼓勵手工業,並依賴韓國的宜陽鐵山鑄造了大量鐵製兵器,一手操練出來一批新軍。使得夾縫中的韓國一時有了“勁韓”之名。但是由於變法不徹底在申不害死後很快復辟了舊制。

稍晚開始的商鞅變法,徹底宣告了和儒家的決裂。秦獻公在位23年,年年與魏國拉鋸,把秦國國力掏空殆盡,秦孝公繼位。內憂外患之下發布了名垂千古的求賢令,痛斥數代先祖的過失,誠求治國大才共享秦國。由是公孫鞅入秦,以黃老之道治國、王道治國、法治治國三見秦孝公,終於促成了千古罕見的君臣遇合,實施了深徹的法治變法措施。變法之初,太子年幼犯法,刑治太子傅

嬴虔

(秦孝公庶兄),開始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千古先河,由此法令大行於秦國。十數年後變法大成,受封商君,所以又名商鞅。

商鞅變法和儒家的徹底決裂就從“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起,徹底劃清了和尊奉王道“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思想的儒家之間

的界線

。徹底廢除井田制,廢除爵位世襲,廢除封地治權而只作為一種虛封的榮譽,統一實行郡縣制,由國法統一治理,實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說除了王權的世襲之外,其法治之徹底,較之當今世界各國,也毫不遜色。秦國大治,又經過秦國一百多年曆代國君的勵精圖治,終於結束了五百年的戰亂一統華夏。法家也由此站上了治國之道的巔峰。

然而秦王朝二世而亡,法治思想被複闢勢力席捲而去。漢高祖打著“除秦苛法”的旗號與民約法三章,致使立國之初國政混亂,於是使用蕭何根據秦法重新修訂的法律,重新將法律納入治國的手段之中。同時也恢復了分封制和繁複的禮儀,形成了儒法參半的局面,此後漢文帝漢景帝無為而治,大體延續了這種狀態。直到漢武帝推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重新回到了皇權的首席鷹犬位置,法家則失去了其“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治精髓,失去了秦朝時的榮光。

此後的兩千多年,儒家以其赤裸裸的媚上取寵功夫,雄踞廟堂,危害蒼生。為什麼會由此論斷呢,請看下篇——儒家與法家的本質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