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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抄襲侵權,僅將侵權文章下架是不夠的

前幾天,偶然發現我發在頭條的40篇文章被抄襲發於其它平臺,便在頭條後臺“原創保護”裡發起了維權行動。到目前為止,已收到頭條的系統通知,有26篇文章維權成功。例如:12月30日的通知是:“您對於“網易”平臺文章《五招制勝,讓你擁有S型的傲人身材》涉嫌抄襲的維權已經成功,該侵權文章已下架,詳情可以在原創保護中檢視。”

打擊抄襲侵權,僅將侵權文章下架是不夠的

感謝頭條君給作者維權,但是作為原創文章的首發平臺,今日頭條的維權僅僅將“侵權文章”“下架”是遠遠不夠的。網路平臺抄襲侵權之所以屢屢發生,就是因為文抄公們侵權沒有成本,被發現也只是下架而已,他們沒有半點損失。所以文抄公們抄襲起來就有恃無恐,以至於侵權現象日趨嚴重,嚴重破壞了網路生態環境,損害了平臺在作者心目的美好形象。

2003年,作家郭敬明所著的《夢裡花落知多少》涉嫌剽竊了莊羽的《圈裡圈外》,被北京高院判處郭敬明和出版社除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外,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從此後,郭敬明再也沒有剽竊的投訴。

打擊抄襲侵權,僅將侵權文章下架是不夠的

所以,要想使原創作者的權益得到保障,要想今日頭條的權威性不遭冒犯,平臺應當增加打擊侵權者的力度,讓“文抄公”在遭到道德譴責的同時,付出沉重的經濟代價?同時,還要追究相關平臺監管失職的責任。

只有這樣,文抄公們才會不想抄,不敢抄,不能抄。網路侵權現象才能有效遏制,網路生態環境才會越來越好。

打擊抄襲侵權,僅將侵權文章下架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