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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為什麼要結婚!

這幾天呢一直有問答邀請我回答這麼一個問題!總結下,大概是為什麼要結婚,一個人的生活不好嗎!

人到底為什麼要結婚

我們活著是為了讓自己快樂,讓身邊的人快樂。我們結婚,是為了讓這份愛完整,豐滿。傳說中女人是男人遺失的肋骨,男人和女人打從一 生下來,就只有一半的生命,我們一直在尋找著自己的愛人,尋找著屬於自己的另一半。茫茫人海,我們只有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才能擁有完整的人生,才能讓生 命豐盛、快樂。所以我們不停地尋找,勇敢地戀愛,錯了,傷了,痛了,然後絕望了,迷失了,因為沒有找到真正的愛人,因為真愛是可遇不可求。人這一生可能會 遇到好幾個愛人,也可能只有一個。你可能會和愛人永遠在一起,直到老死的那一天;也可能幸福就像曇花一現,快樂或者憂傷,

在柏拉圖的《會飲篇》(The Symposium)裡,阿里斯托芬講了這樣一個神話,人類在最初其實是圓球形的,並且擁有四隻手,四隻腳,頭上長有兩副面孔。他們十分強壯,企圖開啟一條通天之路,去和諸神交戰。宙斯為了防止遭受人類的威脅,於是下令把每個人都劈成了兩半。

從此之後,每個人都成了一個殘缺的人,他們日夜思念著自己的另一半,不斷地試圖在茫茫人海中重新找尋到彼此,然後相守共度餘生。這個神話,被認為完美地解釋了為什麼很多人窮其一生都在尋找自己的另一半,它也因此在西方文化中廣為流傳、經久不衰。

不過,神話雖然美好,但它卻虛構了“每一個人都有尋覓另一半,並與之共度一生”的需求,甚至把這種需求塑造成了人類一生最核心的追求。哲學家Elizabeth Brake認為,這可能會給帶來諸多後果,比如追求獨身的人就會大眾被看做是“異類”,而諷刺的是,主流文化對於婚姻的建構卻與虛構的神話如出一轍(as cited in Baer, 2017)。

步入婚姻,在主流文化中被建構成了一種如同牙牙學語、蹣跚學步一樣的里程碑式的成長階段(Baer, 2017),就好像大多數人都認為每個人的人生都會經歷求學、工作、結婚、生子這幾個階段。

不僅如此,追求自我實現似乎已成為了這個時代婚姻的特徵,人們越來越多地需要婚姻來給予自己一種肯定(validation)——“我在親密關係上也是成功的”。換句話說,婚姻還被建構成了人們實現自我的一部分。

於是,社會上的每個人都被認為應該走在“尋找另一半並通往婚姻”的道路上。“單身”不再被看作是人們自主選擇的結果,而是更多地被看作“找不到另一半”或是“等待著要結婚”的狀態(DePaulo,as cited in Singal, 2016)。換言之,大多數時候人們對於單身的討論,都被狹隘地限定在了“婚姻”、“伴侶”的話語體系裡。

更糟糕的是,它構建出了一種莫須有的缺失感和恐懼感,彷彿不想結婚或者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的人就會被認為是沒有完成既定任務的、“發育不善”的——“這個人怎麼會不想結婚呢?是不夠成熟?還是有別的什麼問題?”,“再拖下去,ta這輩子就找不到人結婚了吧”。

另外,不同性別的人在這種建構中所遭受到的影響也有所差異。不論是在東方還是西方社會,人們步入婚姻之前,女性往往更多地被講述成是不斷失去資源的(比如青春樣貌),而男性則被塑造成不斷積累資源的(比如人脈、財富),因而,遲遲沒有結婚的女性會被戲稱為“剩女”/Spinster(老姑娘),而男性則被稱作“單身漢”/Bachelor。

事實上,婚姻並不是每個人都必經的人生階段,也不是每個人必須完成的人生任務。是社會的這種建構,剝奪了人們選擇甚至是等待的權利。這樣一來,反覆地催促一個人走進婚姻,倒很諷刺地變成了無比正義的主張。

當然婚姻和許多其他東西一樣,它們應該是你人生的選項。是你去選擇婚姻,而不是讓婚姻來選擇你。幸福不是流水線上批次生產的罐頭。你的幸福是什麼樣子,只有你自己可以定義。

關於婚姻,為什麼要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