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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頓悟”的誤解丨洛城機密

我們對“頓悟”的誤解丨洛城機密

至於“光照”和“頓悟”,我反而覺得不必強行追求,甚至應該忘掉。 (南方週末記者 馮飛/圖)

本科三年級的專業英語課上,我第一次聽到“頓悟”(epiphany)這個文學術語。我們當時在讀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的名作《阿拉比》(Araby),講到結尾,嚴鋒教授一連重複三遍epiphany,當時的我根本琢磨不到小說的妙處,只是從嚴教授搖頭晃腦的樣子中感受到某種宗教般的熱情。

多年後在美國重讀《都柏林人》(Dubliners),才明白“頓悟”和基督教神學之間的關係。Epiphany這一概念可追溯到基督教的主顯節,歷史上的這一天,東方三賢士首次親眼看見嬰兒耶穌肉身中顯現的神祇。喬伊斯則是在都柏林世俗生活的場景(擁擠的街道、商鋪、閒言碎語)中展示瞬間的頓悟體驗。打個不恰當的比方,頓悟就好像動畫片《名偵探柯南》裡對著零碎證據的柯南突然發現了真相,這一幕總展現為一道閃電橫穿柯南的腦袋。在喬伊斯筆下,頓悟也離不開光照。《阿拉比》講述了少年敘事者對鄰居姑娘一廂情願的痴迷。因為他愛上的是愛情,而非作為真實個體的她,對方被黃昏餘暉捕捉的秀髮變得熠熠生輝,對方隨口說的話語也彷彿能射出萬道光芒,而他只要揣想著她,就像懷抱著金燦燦的聖盃那般虔誠。按照西方學界的普遍共識,現代主義小說中的頓悟在文學上更親密的淵源是十九世紀的浪漫主義詩歌,比如威廉·華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他的詩凝固了普通生活裡的事件和情境中寄予的哲思。

喬伊斯的“頓悟”一經提出,影響深遠。借學者艾琳·亨德里(Irene Hendry)的提法,即便今天還可以清晰地辨認出“都柏林人—契訶夫—曼斯菲爾德—紐約客”的美國主流文學特徵。倘若你翻開近幾年的《紐約客》或諾頓美國短篇小說文選,會看到令小說家查爾斯·巴克斯特(Charles Baxter)反感的“頓悟生產模式”:小說平淡乏味的情節完全依靠結尾的某種“人生感悟”來拯救。在巴克斯特看來,文學頓悟的批次生產和美國當代社會的自助(self help)文化有關。中國的書店常把這類文化歸為“人生勵志”,換言之,所謂的“嚴肅小說”實際上兜售著世俗社會中的某種希望:即便你的生活雞零狗碎,重複無聊,你仍會迎來一個妙不可言的靈魂淨化時刻,讓過往的一切變得意義非凡。

這種生產模式的一大問題在於:很多瑣屑的生活片段根本支撐不起結尾這種醍醐灌頂的剎那。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早期有個短篇叫《牙醫和懷疑》(Dentistry and Doubt),刊於1955年10月的《紐約客》,講述了一個在英國牛津大學讀神學的美國男生伯頓去看牙醫,並在診所的長椅上開始了一番神學思考。起先,伯頓的神學思考還有現實的觸動,他一直視“病痛”為魔鬼,而今他感到病痛可以促進對他人的同情,就在此刻,牙醫提出要給他注射麻藥。之後,伯頓有著大段大段如神學論文一般的內心獨白,從對信仰的質疑到自我剖析,這一切都僅僅基於牙醫隨口的提問“你的論文寫什麼”。最終,伯頓離開診所的時候,搜刮到一個合適的引用來結束自己的質疑:“人類或許認為自己捨棄了上帝,但是上帝有沒有捨棄人類呢?”

最後那句話很適合摘抄到筆記本上,但我很奇怪自己為何要閱讀一個神學院學生的精神求索(他的求索並不比其他學者高明),我更奇怪這段感悟跟看牙醫的經歷有什麼關係,完全可以發生在論文答辯會上,或者在家裡發呆的時候。厄普代克的小說經常依賴這種“神學的觸動”(a touch of divinity),當哲思太過沉重,現實生活又太過單薄的時候,主人公的感悟不僅蒼白,而且牽強。

弗蘭納裡·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對“頓悟”有著自己的稱呼:恩典(grace)時刻。她的不少短篇都處理南方白人根深蒂固的種族主義,但最後這些種族主義者迎來的“救贖”總讓我困惑。拿《人造黑人》(The Artificial Nigger)來說,海德先生帶外孫納爾遜去城裡觀光,一路上把自己對黑人的歧視都傳遞給年幼的孩子。後來,兩人走失,納爾遜撞到了一位婦人,好不容易找到外孫的海德先生卻因為害怕賠錢,否認和孩子的關係,納爾遜便不再理睬外公,兩人是看到了城裡一座黑人的雕塑,感受到“恩典”,並且和好如初。

奧康納似乎想把結尾黑人的雕塑展現為道成肉身的基督,但這裡的問題是,從海德先生的羞愧(怕賠錢否認自己的親外孫)到消弭內心的種族觀念之間有著巨大的鴻溝,這道鴻溝也成了小說的裂痕,只能靠讀者視而不見。奧康納本有機會修補:海德先生迷路的時候要向黑人問路,倘若這些黑人可以展示出一些個性,就可以讓海德先生和讀者看到是種族觀念否認了他人的人性。很可惜,這些黑人和結尾的雕像一樣只是裝飾或象徵符號,很難相信海德先生和路人的這種浮於表面的接觸就能“拯救”跟隨前者半生的種族觀念。

若回到《都柏林人》,我們會看到這些“頓悟時刻”幾乎都作為諷刺出現。我們都以為《阿拉比》的頓悟出現在結尾,年輕的主人公從兩個店員的話語中第一次聽到了未經過濾的現實聲音,原來“阿拉比”這個詞毫無意義。但事實上,喬伊斯的“頓悟”指的是小說前半部分那些金光閃閃的時刻,被黃昏最後一道光照亮的鄰居姑娘,她的名字乃至她口中的一切都璀璨奪目,小說的結尾實則在諷刺之前那些自我投射的“頓悟”時刻。

閱讀喬伊斯的《斯蒂芬英雄》(Stephen Hero)和《一個青年藝術家的肖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會看到“頓悟”的背後有一個堅實的美學框架作為支撐。喬伊斯借斯蒂芬之口,提出感知的三個階段:“完整”(intgritas)、“勻稱和諧”(consonantia)以及“光照”(claritas)。他用的例子是港務總局的大鐘,當大鐘成為審美物件之後,它就成了一個獨立自足的世界,和其他事物區分開來。在大鐘內部,你會看到複雜的零部件如此縝密地組合在一起,和諧運作。而在頓悟的剎那,你似乎走出了先前的視像,和大鐘之間建立了某種深切且私人的聯絡。說得很懸乎,其實頓悟時刻看到的大鐘有一半是具有美感的視像,另一半包含了主觀情感的投射。

我覺得,這三個美學維度比單純的“頓悟”二字更應啟發寫作者。我們會要求小說裡書寫的人生片段是完整的,這個完整並不在於小說的主人公必須結婚或死亡(後者是弗蘭納裡·奧康納的母親對小說結尾的粗淺理解),而在於這個故事已成為獨立自足的世界。《阿拉比》並不需要寫到主人公再和他愛慕的姑娘見面,因為單戀已經告終。《牙醫與懷疑》以及《人造黑人》都符合完整的美學原則。“勻稱和諧”其實很難做到。好的小說不僅有個性鮮明的人物,還有紛繁複雜的線索和層次,“勻稱和諧”是要求這些不同的元素一同交織共舞,沒有任何元素落單或踩錯節拍。《牙醫與懷疑》中,看牙醫的經歷和主人公的內心獨白之間裂成兩半,而在《人造黑人》中,黑人激發感悟的這條線索沒有得到很好的鋪墊,所以就顯得結尾好似唱高音忽然走調。其實在兩人最好的作品,比如厄普代克的《最美好的時刻》(The Happiest I’ve Been)以及奧康納的《好人難尋》(A Good Man Is Hard to Find)之中,任何看似無關的元素都參與了這段和諧的共舞。

至於“光照”和“頓悟”,我反而覺得不必強行追求,甚至應該忘掉。只要寫作的時候不是為賦新詞,只要作品達到了“完整”以及“勻稱和諧”,你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錢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