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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需不需要經過老闆同意?

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有的人說辭職很簡單,只要跟老闆說一下提起包走人就是了,也有人說辭職很困難,要走各種流程,老闆不同意就辭不掉,那麼辭職到底是簡單還是困難呢?

員工辭職,需不需要經過老闆同意?

馬曉壯就職於一家網際網路公司,不久前獵頭向他拋去了橄欖枝,有一份加班時間少,工資待遇高的工作。馬曉壯動心了,於是就按照原公司的流程,向老闆遞交了辭職申請。

可是沒想到,老闆卻沒有批准。那麼員工辭職,到底需不需要經過老闆同意呢?老闆不同意該怎麼辦呢?

員工辭職,需不需要經過老闆同意?

在現實生活中,案子中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有很多進廠打工的人進去了就難出來,因為進去之後想辭職辭不掉,於是便只能繼續做下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也就是說,辭職是員工的權利,不需要經過老闆的同意,但是辭職是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

員工辭職,需不需要經過老闆同意?

當然,入職之後一般都是有試用期的,如果說

勞動者正在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辭職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說你和單位協商好,也可以靈活地選擇辭職的時間。現在,你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