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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總是選擇在秋後問斬,這其中有什麼講究嗎?

我們經常在電視劇和歷史書裡面看到一個場景,就是一個犯人犯了死罪,在經過完整的審理程式之後,總是會被再次押入大牢,等待秋後再問斬。而只有極少數的十惡不赦,窮兇極惡的罪犯,才會被斬立決,不再等待秋後,那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那些死刑犯一定要等到秋後再問斬呢?這其中有什麼道理?

一、將國家法度和自然天時相結合

在古代封建帝制當中,天子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人世間的一切勢力都沒有資格賦予天子至高無上的權力,只有上天才可以。所以,為了將天子與天聯絡起來,國家的許多法令也同樣的要配合天時。

古人總是選擇在秋後問斬,這其中有什麼講究嗎?

圖一:春夏秋冬四時

而關於刑殺與時令的論述,最早的時候可見於《禮記?月令》

【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獄訟。】

也就是說,在春季二月,官吏們要減少關押囚犯,關押的囚犯也儘量去掉鐐銬,對已處決的囚犯也不要再陳屍示眾了,不要拷打犯人,減少官司。這是為什麼呢?第一,春季是萬物生長的季節,正是種植農作物的最佳季節,要讓所有人有生產的積極性,所以不可濫用刑。第二,春季是一年的開頭,想要有個好的兆頭,讓所有人心懷希望。

古人總是選擇在秋後問斬,這其中有什麼講究嗎?

圖二、董仲舒畫像

西漢的時候董仲舒提倡將儒學融入法制當中,幫助天子實行儒和法的結合,他認為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罰、刑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也就是說,春天和夏天,一個是復甦,一個是旺盛,所以按照自然規律,國家的刑罰不應該在這欣欣向榮的季節裡實行,所以重“慶”和“賞”;而秋天和冬天,一個是肅殺,一個是寒冷,應該配合使用刑罰,正和了天意。同樣也將天子和上天聯絡了起來,起到鞏固皇權的作用。

二、秋後問斬可以給一些案件緩衝的時間

我們都知道,古代的偵訊技術其實十分不成熟,所以在判決的時候,可能會產生冤假錯案。如果是證據確鑿,罪不容赦的犯人,當然可以實行“斬立決”,但有些案件明明有疑點,或者證據不足,如果倉促就結案了,就很容易產生冤假錯案,讓一些該死的人逍遙法外,讓無辜之人慘遭屠戮,這是不利於社會穩定的。

古人總是選擇在秋後問斬,這其中有什麼講究嗎?

圖三、冤假錯案

因此,“秋後問斬”就給了這些被判死刑,但是案件還有可能被翻案的人機會,如果利用得好,可以救下許多無辜之人。而這就是秋後問斬的另外一層含義,這個含義則是偏向於實用性。

三、秋後農忙結束,適合法制思想教育

但一家人都還在為著家裡的生機忙活的時候,誰有空來關心一個死刑犯人什麼時候被處決,都在家裡的天地裡面忙活呢。

古人總是選擇在秋後問斬,這其中有什麼講究嗎?

圖四、農忙季節

而處決犯人,使用刑罰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懲治違法犯罪之人,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懲罰。同樣的,也是給所有的百姓做一個警示,讓他們不要重蹈覆轍。而只有農忙時節結束了,所有人才會有空閒時間聚在一起,秋後問斬的警示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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