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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部落聯盟還是國家夏朝複雜的國家形態決定它的性質!

中國人都知道,歷史上第一個王朝是“夏朝”,但是有人說夏商時期不過是部落聯盟而已,不能算國家。

究竟是部落聯盟還是國家夏朝複雜的國家形態決定它的性質!

那夏朝究竟是個國家呢還是一個部落聯盟呢?

國家形態的出現不是一蹴而就,必然經歷一個長時間的演化,什麼是國家呢?這個定義太多了

恩格斯說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孟子說國家三要素是人、地、政。

那夏朝符合國家定義的標準麼?

這麼大的問題當然交給專家解決,老妖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講一些細節性的東西,免得讓人看出無知。

老妖的觀點是:夏朝處於成熟國家與部落聯盟之間的過渡型別的國家。蘇秉琦先生將這種型別定義為“方國”,還有人將其定義為“酋邦國”。

總之夏朝毫無疑問還沒有完全擺脫部落聯盟的性質。這從其對政權的掌控上可以看出,更多的諸侯與夏朝其實是一種聯盟關係,而不是後世國家那種強力的管理方式。

比如最高權利的轉移,堯舜禹時代是禪讓制,選舉聯盟的最高首領,但是到了夏啟,將禪讓制改為家天下,現實不會因為一個順位的改變就發生革命性的變化,必然會有一個反覆的過程。這個反覆的過程可以從歷史的隻言片語中的記載可以看到痕跡,而這些痕跡表明夏朝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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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啟時代,有扈氏不服,啟作甘誓征討;《史記》、《尚書》等都有記載:

有扈氏不服,啟伐之,大戰於甘。將戰,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遂滅有扈氏。天下鹹朝。

太康時期,有窮氏驅逐太康,後來寒浞更是直接代夏而立。

由此可見,夏朝初期,諸侯依然會出現憑藉武力奪取領導位置的情況,這就是堯舜禹乃至更早時期的權力轉移方式的遺留。就像秦滅亡後,項羽分封,漢朝建立後,劉邦分封異姓王一樣。

但不可否認的事夏朝具備一些國家的特徵。《左傳》記載后羿放逐太康後“因夏民以代夏政”這是否說明夏朝時期已經出現了文化認同超越了血緣關係,這一點的進步說明夏朝已經開始脫離單純的部落性質。

夏朝在政治上有分封關係,經濟上有貢賦(稅收)關係,這些具備國家定義的特點。夏朝分封十一支同姓諸侯,比如太康失國時慘遭毒手的斟鄩氏,斟灌氏等。《尚書·禹貢》大禹不僅記載劃分九州,還按照距離制定了五服貢賦。

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採,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諸侯。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奮武衛。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

黑水西河惟雍州:……其土黃壤。田上上,賦中下。貢璆、琳、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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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的階級性階級性在夏朝之前就已經存在,最明顯的是官職,少康曾為有仍氏的牧正,堯舜禹時代就有的“四嶽十二牧”甚至禪讓首領位置的事情就說明統治階級存在,相對應的必然有被統治階級。

考古發現的二里頭遺址,如果確鑿屬於夏朝,更能直接看出階級性的存在

二里頭遺址有宮殿建築群跟平民生活區,手工作坊等,以及出土文物有祭祀用的精美的玉器、青銅酒器以及王室使用的禮器,充分表現出夏朝具有分明的階級。

而祭祀活動的出現還代表一件事,即禮制規範的出現,這標誌著發達文明的出現。

究竟是部落聯盟還是國家夏朝複雜的國家形態決定它的性質!

軍隊軍法與法律《左傳》記載: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同是《左傳》記載:《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

東漢鄭玄注《周禮》提到夏朝刑罰,大辟二百,臏闢三百,宮闢五百,劓墨各千。可見夏朝法律與刑罰完善且豐富。雖然未必真這麼多,但可以看出夏朝確實已經有法律規範

至於軍隊,在上面提到的夏啟徵有扈氏,太康失國與少康復國等都明確是有軍隊的。

《甘誓》可以說是最早的軍法

左不攻於左,右不攻於右,女不共命。御非其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賞於祖;不用命,僇於社,予則帑僇女。

聽從命令勇敢作戰的賞,不聽命令的殺,可見不只是有幾乎成熟的軍隊,還有嚴格的軍紀。

究竟是部落聯盟還是國家夏朝複雜的國家形態決定它的性質!

在列寧的《國家與革命》中提到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機關,並透過建立一種“秩序”將這種壓迫固定化、合理化。

軍隊的出現無疑是這一點的一個強力支援,無論是大禹在塗山之會殺防風氏立威,確定貢賦秩序,還是夏啟討伐有扈氏,都是透過強力激烈的手段來維持夏的統治秩序與坐享貢賦。

所以從這些細節上看,夏朝甚至更早之前就已經具備了國家的特徵,但是從堯舜時代到夏商,是一個國家形態從部落到王國制的發展階段,所以夏朝在具備國家特徵的同時還無法擺脫原始痕跡。

所以夏朝統治下,有以宗法關係建立的分封國,有臣服的古國(酋邦)、方國,當然也許還會有一些仍然處於部落狀態的族團。

所以這些複雜的形態構成了聯邦制的夏朝,所以夏朝是不是國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