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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縣發現“猛國都尉”銀印等漢代文物

長治縣發現“猛國都尉”銀印等漢代文物

《考古》 1989年03期

1980年6月,山西省長治縣西池鄉申川村農民在取土中,發現幾件漢代文物,其中一、枚“猛國都尉”銀印較為重要。據調查,此地原有一座磚墓,早年已經坍塌。

“猛國都尉”印銀質,方座龜鈕,龜身下有穿孔。印面鑿刻陰文“猛國都尉”四字。印高2。6、邊長2。6X2。6釐米(圖二,左下)。

銅鏡1件,殘。鏡背面飾有幾何、乳丁紋組成的圖案。直徑8、邊厚0。28、中厚0。1釐米(圖一,上)。

長治縣發現“猛國都尉”銀印等漢代文物

銅帶鉤1件。鉤體較長,腹部略鼓。鉤頭為獸首形。背中有圓扣鈕。通長17。4釐米,鈕徑2。5釐米(圖二,左上)。

玉璧1件。圓形。邊中有牙,中間連有圓心,圓心內有凹槽。璧面外圈飾捲雲紋,內圈飾乳丁紋。直徑5。5、厚0。45釐米(圖一,下)。

陶井1件。圓圈形井欄,上有三角形井架,井架上設滑輪,欄面刻幾何紋圖案。井高32釐米,口徑16釐米(圖二,右)。

長治縣發現“猛國都尉”銀印等漢代文物

長治縣漢為壺關縣,屬上黨郡轄。據《漢書?職官表》載:“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銀印青綬”。又載:“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又據《歷代職官表》載:“漢代地方制度沿秦之定製,以郡統縣。郡之組織也是與中央相應的,以郡守當丞相,郡尉(都尉)當太尉,監御史當御史大夫,分掌政、軍監察之權。”因此認為,“猛國都尉”應該是地方郡掌管軍權之官職。

(王進先朱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