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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要對開發者“雁過拔毛”……

竟要對開發者“雁過拔毛”……

編輯:

白徽明

你是否也曾厭倦iOS內建支付系統的“摧殘”?

蘋果為iOS生態下的應用設計了一套完整的支付規則,從使用者按下“獲取”按鈕開始,蘋果就會一直成為使用者和應用之間專屬的交易中介。

這套支付系統在手機廠商所提供的支付服務中算得上先進,但還是無法和人們慣用的支付服務匹敵,

更何況蘋果會從中抽取交易佣金。

竟要對開發者“雁過拔毛”……

Epic和蘋果之間的訴訟案讓這件事有了轉變的可能,在這家同時開發遊戲、遊戲引擎和遊戲分發平臺的公司影響下,美國法院最終裁定蘋果應當允許開發者在應用接入第三方支付,不必經過蘋果支付系統。一個提升移動網際網路服務執行效率和體驗的轉折點,似乎將就此到來。

然而在法院裁定即將生效的當下,這件事又有了新變數:蘋果將允許透過App Store分發的應用使用蘋果支付系統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服務,與之相對的,

不管最終採用何種支付方式,蘋果都希望從中獲得佔付費金額30%左右的交易佣金。

遭遇應用開發者、使用者、美國法院多方質疑後,蘋果為何仍要將飽受爭議的“蘋果稅”推行下去?

竟要對開發者“雁過拔毛”……

“蘋果稅”爭議仍未完結

隨iPhone和iOS壯大而誕生的App Store,如今是全球最富盛名也最能創造價值的移動應用分發平臺。透過提供直觀的應用瀏覽、下載、付費功能,讓開發者更加專注於提供優秀應用,最終創造了使用者輕鬆獲取優質移動體驗,大批開發者都能從中獲利的高光時刻。

竟要對開發者“雁過拔毛”……

這一切並非沒有代價,蘋果在為開發者提供開發指導和應用分發服務的同時,

會在使用者透過支付系統嚮應用付費時從中獲取約30%的平臺分成,

包括但不限於應用購買付費、內購擴充套件功能、週期訂閱服務等。開發者在享受移動網際網路成功的同時,也要和蘋果分享利潤。

這一點其實在Google運營的Android官方應用分發渠道Play商店,或者其他移動應用分發平臺存在,只不過開發者並未受到iOS生態這般強制要求。應用可以透過其他方式獲取安裝,各種應用內支付也不必全部透過Google的移動支付服務,開發者可以獲得幾乎全部收益。

在《堡壘之夜》成為北美增長最快、表現最好的大逃殺類遊戲之後,其開發商Epic開始向蘋果發難,

他們認為30%抽成和強制支付渠道要求影響到了開發者收益表現,蘋果應當放棄這種做法。

談判無果後,Epic和蘋果的交鋒最終從口誅筆伐上升到了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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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本案的美國法院在今年9月10日發出命令,要求蘋果不得要求開發者必須在應用內支付中使用蘋果支付系統,他們可以隨意接入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的購買項。蘋果則釋出通知稱,開發者可以透過電郵、簡訊、官網展示等應用外方式,向用戶告知蘋果之外的支付渠道。

蘋果似乎要違背今年8月作出的承諾,還有意繼續擴大自身對App Store應用的控制權。外媒報道稱,

雖然允許開發者為應用接入第三方支付渠道,但蘋果希望同樣從中獲得交易佣金。

也就是說,應用和使用者都有了選擇支付方式的自由,卻還是有可能將交易中的30%交給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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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這周向法院提交的檔案則試圖證明這樣做的正當性:由於應用透過App Store分發這一點不變,因此蘋果需要有新的機制來保證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時,保障家長控制等蘋果生態功能依然能正常運作。這可能會影響使用者體驗,而且需要相應的成本來改造現有支付系統。

這對於開發者而言顯然算不上是什麼好事,

就像是孫悟空一個筋斗蹦出了十萬八千里,卻還是沒有逃出佛祖的五指山。

審理蘋果與Epic一案的美國法院還沒有就該提議做出迴應,因此在裁決生效前,蘋果的打算能否最終奏效,目前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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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苦收入分成久矣

來來往往皆為利,開發者們湧入App Store和蘋果一同建設全新的移動生態是如此,曾經緊密的合作伙伴反目成仇對簿公堂亦是如此。要不要讓應用分發平臺在服務長期運營中分走收益,具體又應該分出去多少?這可能將影響到未來的移動應用格局。

就如上文所述,平臺分成最大的隱患是打擊開發者熱情,被拿走一部分收益後整體營收的增長空間受到限制。正因為此,開發者不分規模都想要避開分成機制,

個人開發者會選擇在電商平臺售賣啟用碼,中大型開發者甚至會單獨開闢網頁支付,來最大化獲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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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蘋果所要求的30%分成和一些領域的分成方式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各式渠道在事實上把控了國內Android應用分發方式,手機遊戲想要獲得曝光觸達玩家就不得不遵守渠道要求,分出去50%甚至更多的收入,甚至還有渠道拿走九成支付額的誇張比例。

極端化市場狀態使得國內手機遊戲行業呈現出非常特別的景象,

開發者並不對遊戲內容擁有最大的決定權,發行商和分發渠道在分走更多收益的同時還掌握“生殺之權”。

於是手機遊戲一片繁榮卻“滿身綺羅者不是養蠶人”,開發者更需要承擔比發行和渠道更多的風險。

對於使用者而言,蘋果的新支付機制能否落實,將意味著能否獲得同量同價的服務內容。我們可以在當今網際網路中找到大量蘋果模式留下的痕跡,比如說幾乎所有應用內購買的最高檔價格為648元,在Android平臺也不例外,而這正是App Store早期設定的最高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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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使用者會發現,

明明是全平臺通用的影音、閱讀服務,可以獲得的內容也完全一致,不同平臺間卻存在明顯價格差異,i

OS端實際付費金額大都高於其他平臺。開發者將透過蘋果支付渠道所要分出來的30%收入轉移出來,由使用者來代交這份買了貴手機也逃不掉的“蘋果稅”。

如果蘋果想從第三方支付渠道內購獲得分成的打算落空了,那麼iOS和其他蘋果生態的使用者有機會享受更便宜的網路服務。如果連第三方支付也要給分成,那麼使用者就只是多了一種獲得開發者服務的方式,雖有選擇權但使用成本仍跟其他平臺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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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塊蛋糕出去?不一定是壞事

主機遊戲行業權利金制度被視作“蘋果稅”的前身,它同樣伴隨著許多爭議。美國遊戲市場遭遇劣質遊戲氾濫的“雅達利大崩潰”後,任天堂以權利金制度把控了遊戲質量、發行,開發商除了要承擔卡帶成本外還要支付不等的權利金,分成比例在“蘋果稅”面前有過之而無不及。

然而正是因為設立了權利金為核心的平臺准入機制,才篩選出了相對更有實力的遊戲開發商,使得FC主機上湧現出遠超同時期平均水平的遊戲作品,分走主機遊戲市場最大的一塊蛋糕。

由此可見

,平臺從開發者手中分成並不完全是壞事,也可能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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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權利金制度也飽受開發商詬病,包括對遊戲發行與否的決定權在內,任天堂在那個遊戲市場還不算完善的年代掌握了較多權力,連開發商經營狀況都能受其影響。以至於在索尼宣佈了較低的權利金和相對寬鬆的門檻後,相當數量的遊戲開發商願意為初出茅廬的PS開發作品。

平臺分成規則在之後一直是商業競爭中重要砝碼,還是那個Epic,在其進軍PC遊戲商城業務時就提出了只收取12%分成,來和收取30%直接銷售分成的Steam競爭。這一舉措迅速獲得了大量開發商支援,部分遊戲還會在Epic商城提前銷售數個月到一年,然後才登陸Steam。

分成對於平臺和開發者有著兩面性:往好的一面看,

這是平臺健康運營的基石因此有充分的存在價值,同時也讓開發者獲得包括資料託管、技術指導、發行協助等幫助。

往糟糕的一面看,分成助長了平臺不受限制地獲取權力,讓開發者在充滿風險的環境中更不容易存活。

竟要對開發者“雁過拔毛”……

蘋果難以得到廣泛支援,也和其部分存在的“收了錢不辦事”存在關係。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App Store應用稽核缺乏明確的指導規則,多個iOS應用開發者向雷科技表示,他們曾數次意外遭遇蘋果拒絕上架或更新,輕則推遲應用發版,重則會讓關鍵的業務節點“流產”。

這份嚴格似乎還是選擇性存在的。發展十餘年到今天,仍有不少iOS應用存在著濫用許可權、功能bug明顯、介面開發不仔細等問題,和人們記憶中蘋果生態下全是精品應用的形象大相徑庭。當然,蘋果iOS的生態環境還是優於仍舊亂象叢生的國內安卓,但不能矮子裡拔高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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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把老虎趕進籠子了

即使遭受爭議,App Store還是全球應用開發者最關注的分發平臺。原因無他,蘋果提供可靠易用的應用商店和分發,同時試圖篩選出高質量應用、服務願意做好應用的開發者,這一切曾經是健康移動網際網路生態茁壯成長的基石,遠非絕對意義上的“邪惡”。

開發者們能否如願獲得更多元的內購支付許可權擴大收入,蘋果能否繼續擴增應用生態管轄許可權,還要繼續觀望最終裁定和後續進展。不過始終要明確的是,無論開發者和平臺哪一方佔據了主導權,應用服務都不能建立在踐踏使用者利益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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