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三大司法機構
大理寺舊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
大理寺舊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
在北齊時候正式改為大理寺,到了明清時期與刑部、都察院並稱為“三法司”,掌管刑獄案件審理,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
而最底下的則是“工部、兵部、刑部、戶部、禮部以及吏部”...
戶部主管的是戶籍以及財務的事情,辦理戶籍、調查人口等都是戶部的事務,但最重要的是他們手中握著國家的經濟大權,不論是田地賦稅還是撥款賑災,亦或者官員的俸祿發放等,全都在戶部的管轄範圍內,所以也是一個非常有地位的部門...
五月二十七日,神宗給刑部下了一道旨意,大概意思是說,張差這個人,我看就是個瘋子嘛...
後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獄,與最高法院性質的大理寺並列...
在署聞步軍統領衙門奉旨,查拿康有為之黨,指名搜尋六人:御史楊深秀,四品卿銜軍機章京楊銳、譚嗣同、劉光第、林煦及戶部侍郎張蔭桓,均交刑部治罪...
六部我們就相對於熟悉一點分別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和工部,他們分別掌握著不同的權力,執行著各自的工作...
4、刑部處決犯人時候要驗明正身案犯押到菜市口行刑時,在刑場旁邊設有蓆棚,供監斬的官員使用,清朝的罪犯在行刑前,是允許家屬法場訣別,祭奠親人的...
張陸正作為一個長官首領,必須讓下級執行人員憑手冊去刑部大牢提人吧,刑部侍郎不核查麼,那他還當什麼刑部侍郎後面他拿著冊子找太子,明顯是需要這個環節,為什麼不提出異議,仍然讓他把陸英父子送到刑場,他也算太子一黨,不會不懂其中厲害關係...
“死刑復奏”這種死刑稽核制度,最早可以溯源到漢朝,但那時,只有年俸二千石以上的官員,在執行死刑前,交給皇帝稽核...
張家阿蘭來找胤祥,求他救出兄長張五哥,聞聽張五哥被拉去抵罪一事,胤祥俠王風起,連夜跑去刑部,又到胤禛府商議...
康熙任命八阿哥和十三阿哥一道審理刑部官員,老八白天拉著老十三一起在刑部大堂做了一番樣子,到了晚上立馬急匆匆得連夜審理肖國興、任濟安、劉八女,拿到口供證據後又馬不停蹄得闖宮向康熙遞交奏摺,巴不得立刻就將太子拉下馬...
一天,周得佶趁李成榮外出之際,用手撫摸李何氏,進行調戲...
可年輕人剛直不屈的稟賦讓趙舒翹心有不甘,他一咬牙,便梗著脖子使出了倔脾氣,蹭地站起身,厲聲說道:潘大人,提牢廳只要有我趙舒翹主事一日,鎮平縣的頂兇案就必須重新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