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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敏芯 vs 歌爾再次“開廝”!

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敏芯 vs 歌爾再次“開廝”!

作者:黃鶯、張一元

6月15日,敏芯股份釋出公告,對與歌爾一起訴訟的一審判決結果進行說明。山東青島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中判決敏芯敗訴,判決指出其侵犯歌爾的ZL20122026527。1號名稱為“MEMS麥克風”的實用新型專利,判敏芯賠償歌爾400萬元。

敏芯股份公告中則認為此為一審判決,涉及訴訟的三款產品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3月銷售,累計銷售25。51萬顆,累計銷售收入20。60萬元,對公司整體影響較小,且涉訴產品已經更新換代,對公司銷售和財務影響有限。

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敏芯 vs 歌爾再次“開廝”!

來源:敏芯公告

實際上,在敏芯股份15日釋出公告之前,歌爾和敏芯的輿論爭奪戰提前一天就已經開打了。

首先是發文立場明顯偏向於歌爾一方的“中金線上”在20:00釋出了

《敏芯被判侵權同行專利,MEMS麥克風產品面臨停產》

,對其中400萬賠償可能是涉及更多產品做了解釋,並表示會繼續維權。

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敏芯 vs 歌爾再次“開廝”!

來源:中金線上

僅僅一個小時之後,明顯代表敏芯股份立場的媒體“芯榜”釋出了

《“對判決失望,將堅決還擊”敏芯迴應與歌爾專利戰最新判決》

的文章,對歌爾的發聲迅速回擊,可見敏芯股份的IP和PR部門是早就對此進行了準備。

實際上,雙方輿論戰是繼續延續了去年的模式,詳見《專利戰?輿論戰?從歌爾VS敏芯大戰看企業法務和IPR的危機公關意識》。

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敏芯 vs 歌爾再次“開廝”!

來源:芯榜

在這篇明顯帶有敏芯股份提供素材的文章中,敏芯股份對其中的技術細節,以及難以理解山東青島中級人民法院的裁決理由的原因進行了深度分析,將敏芯股份的產品結構特徵和歌爾涉訴專利的技術特徵進行了詳細的對比。

敏芯股份首先對這一判決表示非常失望,稱將堅決上訴到最高法院。

在文章給出的歌爾專利與敏芯產品對比中,可以看到從結構上看,確實存在差異。

兩家爭議的焦點就在MEMS麥克風進氣結構方式上。

文章中描述的比較清楚,但對於不熟悉該行業的普通大眾來說,還是不易於理解,我對文章所提供兩家對比圖中,用紅框標註出兩家爭議的焦點。

左側紅框內歌爾專利的聲孔進氣方式從剖面來看我稱之為

“倒八字型”

(細節可參見下面綠框標註出來部分),而右側敏芯股份產品所採用的聲控進氣方式是行業中所謂的

“牛鼻型”

,具體可以參見下圖綠框的結構。兩者從外觀結構上看是有區別的。

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敏芯 vs 歌爾再次“開廝”!

敏芯股份認為類似歌爾專利這種結構行業內已經基本不採用了,因為“延伸阻擋部,只能起到區域性阻擋作用,氣流仍然能從阻擋部周圍進入內部,直接衝擊元器件”。

而敏芯採用的“牛鼻型”產品

,氣流被凹槽底部完全阻擋,只能從兩側壁進聲孔水平進入外殼內部,完全不能衝擊元器件,抗氣流衝擊效果好。

是行業中已經應用多年的成熟技術,

並舉證早在1993年3月31日,日本星電公司就已在相關專利中公開了此種技術,

這是一種已經存在了20餘年的成熟技術。並給出了在歌爾之前很多在先專利技術,並提到在2010年以後有多家業內公司以該類結構申請專利都被駁回或主動撤回。

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敏芯 vs 歌爾再次“開廝”!

因為本案的一審決定目前還沒有公開,孰是孰非還很難確定。但是從敏芯股份提供的這些證據材料可以看出,敏芯認為自己使用的是20年前已經公開的技術,即使在未來最高院的審理中也會使用現有技術抗辯。

那麼還有一個問題,既然歌爾的專利更像是一種早已採用過的技術,

為何此次一審判決下達前,敏芯股份沒有將該專利無效掉呢?

實際上,在2020年4月17日,歌爾在青島中級人民法院就該專利向敏芯股份提起侵權訴訟之後,敏芯已經三次對該專利進行了無效請求(5W121425;5W123660;5W123713)。

其中5W121425號無效請求的裁決最先出來,該次無效是以第三人名義提出(俗稱的“稻草人”),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2020年12月30日對這件專利做出部分無效決定,

宣告ZL201220626527。1號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1和權利要求6-8引用的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無效,維持權利要求2-5和權利要求6-8引用的權利要求2-5中技術方案繼續有效。

目前後兩項的5W123660;5W123713無效還在進行中,想必敏芯會繼續針對歌爾該專利剩餘的權利要求發起攻擊。

據悉,青島中級人民法院在6月7日做出(2020)魯02知民初65號判決,裁定敏芯侵權。

這一日期實際上距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做出第一份複審無效決定已經過去半年,按理說該無效決定中部分無效的裁決,應該會對青島中院的判決產生影響,但實際從結果來看,或許青島中院的裁決並未考慮該複審決定。我剛剛在文章《德國汽車工業協會:專利法改革透過,是德國智慧財產權的重要里程碑》討論了德國法院專利侵權訴訟和專利有效性的“雙軌制”問題。

MEMS行業資深專利專家張一元

對此給出了他的看法,從歌爾專利權利要求和敏芯產品的對比來看,兩者從Claim Charts角度來看,還是存在一些差異。從青島中院的最終結果來看,似乎並沒有採用無效決定的專利做出的一審判決。

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敏芯 vs 歌爾再次“開廝”!

張一元提供CC表

而在支援敏芯股份的文章發聲中,對此也有重點提及“

敏芯此前向青島中院提交了其產品與現有技術比對的第三方鑑定報告,同時書面提出聘請技術調查官、技術專家出庭等合理合法的請求,但卻始終未得到山東當地法庭的重視和允許

”。

這也再次將本案的焦點引入到中國各地法院的裁判制度,雖然文章和敏芯的公告都沒有明說,但是對中國地方法院在支援本地企業方面的作為還是心存不滿。

本案中,敏芯和歌爾相互起訴,分別在蘇州和青島都進行了立案,如果不出意外,結果一定會使敏芯贏得蘇州主場,歌爾贏得青島主場。

就像號稱“海淀不倒翁”的位元組跳動在得知起訴騰訊的案件最終管轄權爭議被轉到深圳後,就很知趣的撤回了訴訟,因為那是“南山必勝客”的地盤。

所以,敏芯和歌爾之爭,從開局就是一場必將打到最高院的專利訴訟。

兩家企業最後都不會是贏家,但卻能折射出當下中國企業面臨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的諸多問題。中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還需要落地才能促進企業重視創新、加大研發投入和專利產出。

當然,對中國司法上的“特色”也不能過於嚴苛,可以讓子彈先飛一會。對比美國,即使專利法已經執行了幾百年,在專利的裁決上依然會不時傳出驚人的判決。上週末,蘋果、三星等訴訟案中,當庭法官對於涉案專利的認定,同樣重新整理的美國專業人士對於美國司法體系的認知,連呼“看不懂”!該案將在明天發文的“美國特色的雙標智慧財產權保護”上詳細展開。

更多的中國企業從歌爾和敏芯的交戰中,應該看到專利佈局的更深層次問題,看透兩家代表性企業各自的IP問題,從而完善自己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戰略。

對於歌爾而言,每年幾千件的申請量,著實不少,但卻和敏芯的交戰中暴露出來,專利大而不強的問題,徒有數量而缺乏質量,拿出來起訴敏芯的一批專利如果真的遇到強有力的競爭對手,能存活的機率有多大?坐擁山東最多的專利資助補貼,卻在訴訟時連件“趁手的兵器”都亮的困難,恐怕這也是很多中國大企業的通病。

敏芯一樣是不重視專利佈局,只有大難臨頭才匆忙應對。從本案就可以看出,歌爾2020年4月以該專利提出訴訟,敏芯在8月才提出無效,中間四個月的時間對本案沒有形成強有力的無效方案,從無效決定中所使用的證據就能初步看得到未來結果,所以最終只能打掉獨立權利要求1,不能一棒子將歌爾這件專利直接全部“無效”掉,也可以猜到敏芯當時應付之狼狽,才會繼續再進行第二輪和第三輪的複審無效申請。而這也正給了歌爾此次藉機再次從輿論上打壓敏芯的機會。

反過來說,無效掉歌爾這件實用新型專利真的有那麼難麼?幹掉歌爾所有的起訴專利沒有可能麼?

未來,中國專利無效檢索一定會繼續向質量取勝邁進,真正的檢索和無效高手或許就藏在民間。

感謝民間檢索高手張一元對本文的貢獻!

【更多敏芯與歌爾的訴訟回顧】

1.

《敏芯股份會成為第二個安翰科技麼?》

2019.11.26

2.

《“圖窮匕現”:歌爾的進擊—覆盤敏芯科創板IPO的“專利囧途”》

2020.5.3

3.

《1.35億!敏芯再次上會!爆更多與歌爾糾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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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敏芯成功過會!!為“專利阻擊企業IPO”定性的里程碑事件》

2020.6.2

5.

《專利戰?輿論戰?從歌爾VS敏芯大戰看企業法務和IPR的危機公關意識》

20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