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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丨財務契約理論

按照財務契約理論的觀點,企業實際上是一系列契約的組合,契約的訂立和執行都是有交易成本的;股東和債權人之間具有強烈的利益衝突,因此,企業不是一個同類相聚體,不具有共同的最大化企業價值的目標。契約理論提出的過程中,隱含了兩層假設:第一,假設企業引進風險債務必然是有利可圖,因而存在一個最優資本結構問題;第二,假設風險債務可以透過財務契約進行控制,所以存在一個最優財務契約問題。契約理論的出發點是如何設計一組契約來減少企業內不同利益主體的衝突。在融資問題上,主要是透過合理的財務契約設計來實現各方的利益均衡。

01

財務契約理論的思路是:一方面,債務融資和債務企業要能夠解決股東因自身資源限制而難以把握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的尷尬處境,另一方面,財務契約要能夠幫助債權人規避財務風險。契約理論的支持者認為:財務契約實現了雙贏,減少了企業內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衝突和代理成本。

02

財務約束研究有兩類模型: 財務約束模型和重新協商模型; 對控制權配置有控制權配置模型和索取權多樣化模型。財務約束模型圍繞債務施加給管理者或者企業家的財務約束, 認為這一財務約束在管理者試圖隱瞞利潤和轉移現金時, 可以迫使管理者交出被隱藏的資金。重新協商模型圍繞企業違約後人們面臨的可能損失和補救機會對契約條款進行的重新協商展開討論。這些模型證明, 債務結構會影響重新協商的效率, 而重新協商帶來新的支付向量又會影響財務約束的有效性。控制權配置模型的核心思想是, 應當將控制權交給那些最大化自身利益與提高經濟效率具有最高一致性的經濟主體。索取權多樣化模型的基本結論是, 索取權的多樣化使人們能夠綜合運用各種融資工具的控制權、收益權、清算權等特徵, 構造更加有效地監督和控制管理者行為的公司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