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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好評返現”利於淨化購物環境

□史奉楚

12月22日,淘寶網宣佈將對《淘寶網評價規範》的相關條款進行變更,以提升評價內容真實性。其中提到,賣家不得自行或透過第三方要求買家只寫好評、修改評價、追加評價等;不得以物質或金錢承諾為條件鼓勵、引導買家進行“好評”,包括但不限於全五星返現、好評返現、好評免單、好評返紅包、好評返優惠券。(詳見濟南時報12月23日15版)

現實生活中,很多商家以“好評返現”等方式誘導消費者只給好評,甚至騷擾差評者。這種刻意追求好評,壓制差評的行為既擾亂了市場秩序,長遠來看也無利於維護消費者權益。因此,禁止好評返現、好評免單等行為,看似讓部分消費者少得了實惠,實則有利於網路購物環境健康有序發展。

應該說,評價權是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權利的延伸和應有之義,也是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關鍵。消費者透過瀏覽、分析擬購買商品的各種好評和差評,並參考商品總體評分後,更便於作出最符合自己真實意思的判斷和選擇,不至於在虛假好評的迷惑下“上當”。

尊重和保護消費者的評價權,確保消費者真實客觀地評價商品,是展示、披露商品資訊的關鍵所在。這不僅是監管部門的職責,也是網路購物平臺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資訊,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使用者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不得刪除評價,否則將承擔最高50萬元罰款。

也即,電商平臺應當真實、客觀、全面、無保留地展示商品的好評、中評和差評,不遮蔽和刪除差評,確保消費者可完整地檢視評價。即一些商家以“好評返現”方式誘導消費者好評的做法已經涉嫌違法。其雖然沒有自行編造好評,卻是虛構好評、遏制差評的“元兇和主犯”,是最大受益者,而那些貪圖小利違心給出好評的消費者只不過是“幫兇”而已。

這既是對正常市場秩序的擾亂,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不尊重和蔑視。倘若商品評論區“好評如潮”,不見真實體驗和反饋,消費者權益也就淪為空中樓閣,誰都有可能成為“盲人”,掉入“好評”陷阱。

因而,禁止“好評返現”等是對原有淘寶規則的糾偏和補漏,商家理當積極配合並全面展示各種評價。消費者也應理性看待禁止“買好評”新規,不要因為貪圖蠅頭小利而作出虛假評價,成為商家欺騙其他消費者的幫兇。惟有合力而為,共同努力,方可讓網路商品的評價更真實可靠,讓消費者不掉入虛假好評的“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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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