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會被問及這麼一個問題,專利是否也能如商品般進行買賣?答案是肯定的。
目前尋找買家的主要渠道有二:
一是自己尋找目標客戶(主要集中在各地的技術交易所、各地的國家專利展示交易中心等)
二是找專利代理機構進行操作(以魚爪網為例,會將所要出售的專利掛在其官網上,以供挑選)。
一、轉讓前準備工作
要知道在專利交易方面,我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人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並由有關部門稽核並予以公告。
因此,在透過文章開頭處我提到的渠道找到合適的買家後,我們就可以著手準備資料進行轉讓。
轉讓方需提供著錄專案變更申報書、轉讓協議;受讓方需提供著錄專案變更申報書、轉讓協議(如果是委託代理機構進行轉讓的,受讓方需提供:專利代理委託書)。
二、轉讓資料的提交方式
資料準備就緒後,接下來便是提交轉讓資料,這一步驟主要分電子申請、紙質版申請兩種情況。
(1)該專利是透過電子申請的:
之前有委託代理機構申請可以委託代理機構操作;如需自己申請,需要有“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電子註冊賬戶才可以提交轉讓申請。
(2)該專利是透過紙質版申請的:
有委託代理機構 ,可以自己提交變更檔案 ,同時解除與代理機構的關係;
沒有委託代理機構,自己可以直接提交變更檔案。
三、專利轉讓相關程式
(1)
轉讓受理機構: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直接辦理,或所在區域的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代辦處進行辦理。
(2)
轉讓官費繳納:
需繳納著錄專案變更費200元,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3)
轉讓受理期限:
三個月左右
(4)
轉讓手續結束後:
合格後,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會予以公告,並下發專利權人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紅章檔案和專利權人變更登記簿副本。屆時轉讓手續結束,受讓方變為該專利的專利權人。
四、專利轉讓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經常有網友問,在專利轉讓的過程中遇到“相當部分的專利可能會被無效掉”這種情況。在這裡,建議首先找專業人士進行評估,看專利是否有效,否則做一些無用功就沒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