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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好評返現金”?專家:該行為或觸犯法律規定

最近,大家都陸續收到了“雙十一”包裹。不知道大家拆快遞的時候有沒有注意過商家隨包裹發出的“好評返現”小卡片,給商品拍照片寫好評之後截圖,加客服的微信,發給他截圖,就能返1到5元不等的現金紅包。

但是,無論從監管部門、平臺或者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說,“好評返現”這種行為都是不受歡迎的。今年8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了《禁止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采取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誘導使用者作出指定評價。那麼,“好評返現”究竟存在哪些問題?

“給好評返現金”?專家:該行為或觸犯法律規定

“雙十一”剛過,北京消費者陳曦(化名)的快遞中,夾帶了好幾張“好評返現”“好評贈禮”的卡片。陳曦說:“比如‘雙十一’,網購的很多包裹裡都會附加一張讓掃碼的小紙條,可能會有活動。”

“好評返現”小卡片,不僅在網購包裹中存在,許多外賣店也會隨餐附贈。返現要求和方法幾乎都一樣:

掃碼加微信,將自己對商品的好評截圖透過微信發給客服,就可以獲得紅包。

有消費者告訴記者:“加他的微信,應該是客服,按照紙條上面說的要拍三張照片,然後發一條15字好評,並且追評也得弄一個好評,因為商家防止你可能反悔時發追評,最後截個圖,發給那個人的微訊號,他立刻就會把紅包發給你,是以紅包的形式返的。”

不過,這種看似讓利消費者的行為,卻並不被監管部門認可。11月初,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組織開展了一項網購調查活動,該活動模擬消費者實際消費的方式,根據銷量情況,在多個網路銷售平臺,購買了200款床上用紡織物品和400款服裝鞋帽及飾品,在這600款樣品中有85款樣本附有“好評返現卡”。廣東省消委會認為,透過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誘導消費者對產品作出非客觀評價,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重要法定權利。

陳曦感同身受,她說,點外賣、網購踩了幾次雷之後,她已經不再參加商家的“好評返現”了。“我覺得為了2元不至於幹這樣的事情,現在都不是很相信那種發很長評價的了,因為我覺得都是刷的,會看那種短評,比如說好或者直接預設就打5顆星的,我覺得那種是真實的。”

無論是監管部門的提示還是消費者的體會,“好評返現”都不僅是一種簡單的營銷手段,它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刷單行為。

一個所謂的網路平臺店鋪運營商家告訴記者:“我們這邊主要做代發禮品件,有條件的話可以加個小卡片,好評卡是放在真實訂單裡用的,做好評挺好用的。”

浙江一家專門排版、印刷、定製“好評返現卡”的商家,近三十天內的銷量超過75萬。

記者:你們業務做得多嗎?

商家:很多。

記者:一般一次訂多少張?

商家:1萬、2萬、5萬都有,看你們的需求量。

為何商家願意“好評返現”?記者算了一筆賬,目前常見的刷單、提升排名方式,有發空包裹、代寫好物點評團等。發一個空包裹的價格在1元到1。5元;一條好物點評價格為120至160元,它的轉化率被認為相當於100條普通好評,摺合下來,每條也在1元多。對於商家來說,直接花2元讓真實消費者拍圖片寫好評,不僅花費差不多,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規避平臺對刷單、刷好評的監管。但是,在專家看來,這樣的行為可能觸犯法律規定。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這一種商品或者服務的資訊必須是全面真實準確的,要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尤其是規定了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透過這種虛構交易或者編造使用者評價等方式來誘導消費者與他交易。”

也就是說,“好評返現”的結果是干擾使用者評價的真實性、誤導消費者,更可能對同類經營者構成不正當競爭。

陳音江說:“第一,從長遠來說,這種行為不僅要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而且將來也會被消費者淘汰。關鍵還是經營者要遵紀守法;第二,有關平臺在制定交易規則的時候,就要禁止使用者透過這種‘好評返現’的方式來編造一些使用者好評;第三,監管部門要對這種行為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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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之聲、央廣網、法制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