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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給藝人們那麼高的地位那麼多的錢?

這幾天被吳亦凡誘姦未成年的少女的新聞刷屏了,我是真不明白,為什麼要給藝人們那麼高的地位那麼多的錢?他們除了娛樂大眾外,還為這個社會發展貢獻了什麼?

解放前,或者說,中國很多年的歷史上,藝人都是上不得檯面的,被稱為下九流。即便在70年代,藝人也沒有這麼高的地位。我記得兒時,因為天生對錶演和戲劇感興趣,當時戲劇學院來招生時,我也想去試試,可是父母卻阻止了我,在他們眼裡,戲子是上不了檯面的,他們覺得還是去當個科學家對社會更有價值。

可是現在呢?幾乎年輕一代的孩子,都想去做這曾經是上不得檯面的“戲子”。因為他們賺錢實在是太容易了!藝人們的片酬動輒幾千萬,即便是跑個龍套,不出名的演員,只要在劇中有身份和名字,一天也能賺個幾千元,是普通人1-2個月的工資,這錢來得實在是太容易了。

至於社會地位,那更是高高在上,稍微出了名的,像吳先生,到處都是被追捧,女孩子都上趕著追星。這次被爆出,不過是因為吳不與都戀愛了,所以才被說出。

這種現象正常嗎?諾貝爾獎金的得主,研究了一生,解決了人類的一種醫學難題,有的解決了人類的溫飽問題,也不過只得個幾百萬的獎金,而同時期的一位藝人結婚,卻花費了2個億,並且所有的頭條新聞都是成篇累牘的報道。

這樣會把我們的社會引導到何處?導致很多人都渴望一夜成名,做網紅當演員,踏踏實實地去做工作,去研究探索付出的人越來越少,社會整體風氣也變得越來越浮躁…

所以,請問,為什麼要給藝人們這麼高的地位那麼多的錢?他們為社會帶來了很多的貢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