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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延時服務不能僅是管託,還要管飯以消除家長對孩子餓肚的焦慮

課後延時服務不能僅是管託,還要管飯以消除家長對孩子餓肚的焦慮

自2017年年底提出課後延時服務之後,經過2018年各地的實施方案制定的準備到2019年和2020年有些省市區的正式實行再到2021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全覆蓋,“5+2”模式的課後延時服務真正走進了現實生活中。

各地實施的課後延時服務將原本的下午放學時間延長至少兩個小時,大都在5:30 —6:00之間學生離校,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讓學生們在校完成當天的作業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各種素質類拓展活動,二是銜接上家長下班後接孩子的時間。

很多學校由於本身各個方面條件的限制而無法真正按照要求全面開展素質類拓展活動,只能在課後延時服務中安排老師對學生的作業進行答疑或輔導,讓學生在校內完成當天的作業以減輕學生的作業負擔,很多人稱之為晚託。

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不斷有新的問題出現,比如,家長要求學校在進行了晚託之後再實行早託以解決家長送孩子的時間問題,還有要求學校實行午託並提供午餐,現在又有更多的家長提出學校課後延時服務不能僅是管託,還要管飯。

家長們都認為小學生在課後延時服務結束後回到家已經很晚了,早就過了平時吃晚飯的時間,長期餓著肚子在學校裡面參加課後延時服務對孩子的身體發育和健康是極其不利的,學校應該在課後延時服務當中或之後提供晚餐。

實施課後延時服務有一個關注點也是熱點,那就是按照相關要求代收費以給予參與課後延時服務教師一定標準的補助,但家長們對收費卻又有很大的意見。早託,午託,午餐,晚託,晚餐加在一起收取的費用肯定是不低,家長自然不會心甘情願地交納。

家長們一方面要求學校要全方位提供服務,另一方面又對不低的費用有牴觸情緒。既然現在提出學校還要管晚飯,那就應該交納相關的費用,再說了,如果真的管晚飯,教師的管理難度更大,負擔也更重,但不管怎樣,課後延時服務不能僅是管託,還要管飯以消除家長對孩子餓肚的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