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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 第三十三章 詳盡

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 第三十三章 詳盡

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 第三十三章 詳盡

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上一章韓非子批判了當世學者的言論,認為他們“不務本作而好末事”,捨本逐末,不解決國家的根本問題,而在細枝末節上耗費心力,虛談誤國。當世學者用虛假的聖學思想來取悅民眾,如仁愛,實則是用精神勝利法來麻痺民眾,這和“勸飯”的假仁義是一樣的。

社會矛盾與國家問題在和平繁榮時期一般不會明顯地顯露出來,但在戰亂時期就很明顯。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戰亂不斷,社會混亂,民眾生活苦難,社會矛盾與國家問題突顯,不管是聖賢,還是君臣都在尋找解決的辦法,儒家孔子提出“克己復禮”想透過恢復周朝的“禮制”來終止戰亂,讓社會迴歸和平,顯然孔子的努力白費了,諸侯各國君主只想借孔子的禮教來獲得名望,並不想終止戰爭,反而藉此攻打別國。

儒家的仁愛治國行不通,法家的依法治國也並不是一帆風順,一開始諸侯國君也不怎麼認可,更不要說當世學者,有說殘酷的,有說背禮的,有說無人性的,總之反對與駁斥之聲很多,但法家與韓非子堅持學說並如儒家一樣遊說各國,有實行的,也有拒絕的,有半途而廢的,也有堅持下來的,如秦國,充分利用法制的精神與原則,實行“耕戰”國策,最終一統天下。

春秋·魯·孔丘《論語·子路》中說“一言興邦,一言喪邦。”一言指一種治國思想與策略,邦,指國家。韓非子就是在批判儒家“仁愛治國”這種喪邦的學說,這種學說既不適應時代的需求,也不適合時代的特質,反而成為社會進步與國家發展的絆腳石。

就像中國近代“五四運動”所要反對的帝國主義與孔教封建主義一樣,正如陳李先師回答領袖問題所說,儒家孔教思想不是不好,而是阻礙了新思想新學說的崛起。孔教舊學解決不了社會問題,又不想自我退出,新學起不來社會問題解決不了,只好將其徹底反動,讓新學崛起,既能衝擊舊思想,又能為解決社會問題奠定思想基礎。

韓非子批判了當世學者後,認為“書約而弟子辯,法省而民訟簡,是以聖人之書必著論,明主之法必詳盡事。”意思是:書的內容太簡約,弟子就會發生爭論;法律條文太省略,民眾就會爭論不休而輕慢不拘。因此聖人著書一定觀點鮮明,明君立法一定詳盡規定所要裁斷的事情。

韓非子批評當世學者所著之書過於簡約,觀點不明確,容易引起學生們的爭論。其實,先賢們的經典論著都有韓非子所說的問題,之所以稱之為“經典”,只說真理,不需要推論,後世之人只能從此“真理”為出發點,進行解理,就像程朱理學,理學的根本特點就是將儒家的社會、民族及倫理道德和個人生命信仰理念,構成更加完整的概念化及系統化的哲學及信仰體系,並使其邏輯化,心性化、抽象化和真理化。佛家的經典《金剛經》就是對真理的論說,後世依此解經,形成不同的派系。

同樣,國家律法過於簡單條文太過省略,對於社會事物與民眾生活涉及過少不全,就無法解決社會與民眾繁雜的糾紛,民眾就會爭論不休,沒有詳細法規與制度的約束,民眾的行為就會輕慢不拘。所以韓非子說聖人著書一定要觀點明確,是什麼就是什麼,不能模稜兩可,含糊不清,比如治國,要麼是仁愛治國,要麼是依法治國,不能既說仁愛好,又說依法好,這讓君主很難選擇。本是“不兩立”的事物,如果君主都採用,結果必是加劇社會矛盾。賢明的君主所制定的法律必是對社會中各類裁斷的事情有詳盡的規定,涉及到社會與民眾的所有事物都有詳盡的規則,總之,社會行為都有依法可依。

【書約而弟子辯,法省而民訟簡,是以聖人之書必著論,明主之法必詳盡事。】

社會發展到國家形式,尤其是具有主體文化與思想的中央集權制國家,更需要依法治國,用法制來維護國家與社會的正常運轉。本身,帶有集體主義基因的社會主義國家,最早就因族群與部落的規則規矩而形成與發展,自然發展到國家形式就更需要用法制來維護集體的利益與國家的運轉。